下半年船舶脚踏車牌照税徵收辦法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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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5905
颗粒名称: 下半年船舶脚踏車牌照税徵收辦法决定
并列题名: 稅率公佈:脚踏車每輛中白米十五市斤。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省稅務局對開征下半年船舶及脚踏車兩項使用牌照稅,已决定征收辦法,通令各地稅局遵照執行。
关键词: 稅務局 執行 牌照

内容

(本報訊)省稅務局對開征下半年船舶及脚踏車兩項使用牌照稅,已决定征收辦法,通令各地稅局遵照執行。其要點如下:
   一、船舶及脚踏車全省不分地區,一律征收使用牌照稅。
   二、為照顧貧苦船民負担能力,除稅率照上半年作適當調整外,並規定載重量不滿一噸(二千市斤)之小船、義渡及各地漁民自有自用之漁船,均予免征。
   三、以上兩項車船,均按半年征收,限定在十一月二十日以前省內各地全部征齊,逾期不繳者,按情節輕重,處以應納稅額五倍以下之罰金。
   四、稅率(附後)由各專區稅務局按照當地折實牌價或貿易公司牌價折成人民幣征收。附:船舶及脚踏車使用牌照稅稅率。
   甲、脚踏車每輛下半年中白米一五市斤。
   乙、機動船(隻),按載重量噸(二千市斤)及馬力(匹)計征。
   ㈠汽船輪船每噸下半年中白米一六市斤。
   ㈡拖船(本身不能載重者)每匹馬力下半年中白米一〇市斤。
   ㈢駁船(本身不能行駛者)每噸下半年中白米八市斤。
   丙、人力駕駛船按載重量噸計征,每噸下半年中白米八市斤。
   丁、遊覽船每隻下半年中白米三二市斤。(葉士奮)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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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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