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購原棉及棉市場管理貿易部作具體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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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4648
颗粒名称: 聯購原棉及棉市場管理貿易部作具體指示
并列题名: 私營廠應盡可能參加聯購組織各地棉商亦可另自行組織聯購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為使原棉供需平衡,防止盲目爭購,在9月2日發佈的「關於公私聯合一購棉及棉花市場管理的指示」中對棉花聯購及市場管理工作作了若干具體規定。
关键词: 棉花 貿易 規定

内容

(新華社北京廿二日電)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為使原棉供需平衡,防止盲目爭購,在九月二日發佈的「關於公私聯合一購棉及棉花市場管理的指示」中對棉花聯購及市場管理工作作了若干具體規定。指示指出,在重要紡織工業城市,均應組織公私紗廠聯合購棉組織,由當地貿易行政部門及紡織管理局負責領導,國營花紗布公司代表公營廠參加,私營紡織廠則應盡可能組織在聯購機構中進行聯購,統一製訂聯購計劃,統籌資金,按出資比例分配原棉。凡已參加聯購之各廠,不再自購或自行委託棉商代購,但各廠除參加投資外,幷同時採用委託方式委託聯購機構代購原棉
   指示規定,各地棉商,可參加上述聯購組織,但亦可另外自行組織棉商聯購後者之經營方式由參加棉商自行商定,各地貿易行政部門與國營花紗布公司應切實給予協助。以上各種購法可由各區自行决定採用。國營花紗布公司參加聯購後是否還另外自購亦由各市貿易行政部門領導各該聯購機關討論决定。
   指示强調,凡各地參加聯購之公私廠商赴產地採購原棉,均應服從當地貿易行政部門領導與管理。其遵守政府政策法令者,政府應給予指導與協助某些較大的重點集散市場,在當地工商局領導下,可根據情况聯合當地及外來廠商及聯購組織組成棉花採購聯合委員會,掌握市場價格與質量,避免盲目爭購。指示說,凡不參加聯購之廠商均得自由赴產地進行採購,但應服從當地政府有關市場管理與棉價政策之一切規定,各地政府亦應予管理及指導。指示指出:各地棉商在收購原棉時,如有降低質量,抬價、擾亂市場、進行投機及摻水使雜等行為者,當地政府應依法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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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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