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人民法院懲處破壞土改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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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4163
颗粒名称: 餘姚人民法院懲處破壞土改地主
并列题名: 砍伐山林分散土地均判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餘姚梁衖區白鹿、左溪鄉等地方有不法地主,恣意破壞森林,砍伐樹木,分散土地,出賣農具等不法行爲,企圖阻撓土改工作之推展。
关键词: 地主 破壞 土改

内容

(本報餘姚訊)餘姚梁衖區白鹿、左溪鄉等地方有不法地主,恣意破壞森林,砍伐樹木,分散土地,出賣農具等不法行爲,企圖阻撓土改工作之推展。該縣人民法院為維護土地改革的秩序及保護人民財富,已絡續將不法分子拘捕到案,依法按情分別判處徒刑。
   地主方金富(兼商)年四十一歲,住白鹿鄉二村在解放前該犯曾任國民黨僞鄉民代表數年,橫行不法,藉勢向地方上敲詐勒案,並為討好匪幇,主動拉丁搶糧,無惡不作。解放後該犯猶不知悔改,迭次違反我政府法令,在去年秋收時,為逃避農業稅,將自己田地進行戶名分散,並隱瞞田地數畝,疏散農具,出售者亦復不少;又知道華東地區要在今冬實行土改,故在本年古歷六月間,藉口還債,絡續將森林肆意破壞,計被砍伐柳樹、剌杉等共一千餘株。人民法院為維護土改秩序,保證土改順利完成起見,依法判處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地主韓才香年三十四歲,住左溪鄉樟雅山,該犯在初審時,堅不認錯,經數次敎育後,才坦白出破壞陰謀。該犯受過革命敎育,非可與旁人同一而論,依法本應嚴懲姑念其坦白尚有覺悟程度,政府抱定寬大政策,判處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地主朱位林年四十二歲,住左溪鄉龍坑,在國民黨反動派時當過僞鄕保長,十餘年染有深刻反動毒素,在去年秋收時將已有田地、農具(如穀礱、缸等農具)及房屋二間絡續出賣,又在本年將合抱大樹砍去十數株,小樹砍去不計其數,該犯明知政府護林暫行辦法及土地改革法早有頒佈,竟敢以身試法。人民法院根據上項情况,特判處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以示懲戒。
   又其他地區出賣耕牛、變賣財產、拆賣房屋等不法地主,亦屢有發現,如臨山區地主邵子衡、金桂棠等爲拆賣房屋亦被拘捕到案。爲鞏固革命秩序,順利完成土改任務,各地區、鄉、村幹部如發現上項情况,應及時彙報人民法院,對破壞土改者决嚴懲不貸。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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