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的相互借貸到期應本利淸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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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3829
颗粒名称: 私人的相互借貸到期應本利淸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9月14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王和先生对私人的相互借貸到期應本利淸償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私人 借貸 利息

内容

王和先生:
   你所詢問題答覆如下:
   一、私人互相借貸,一般的應依雙方之約定得規定一定數額之利息,於期滿時,由債務人履行本利清償之義務。但超過當地一般借貸利息之高利貸剝削,應絕對禁止。
   二、如因債務糾紛必須起訴,而本人不能出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交代理人代辦一切。周炳星先生:
   函詢問題答覆如下:
   你的問題可雙方自行協商决定,如有糾紛,可在被吿住在地(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可得到合法合理之解决。洪蘭飛先生:
   所詢問題答覆如下:
   一、你的婚姻問題因具體情况欠詳明,不便肯定答覆,雙方可自行和解。如有糾紛,可報由住在地之區鄉政府或公安分局予以調解;如調解不成,可聲請法院予以調處。
   二、所生的孩子姓氏問題,在子女未成年前,可由父每雙方協商决定;成年後,由子女自行選擇。吳在我先生:
   茲將所詢問題答覆如下:、一、如果典屋契約已滿,你可向對方(產權人)協商辦理贖取或續典,或找絕等手續,不得即認爲己之所有權。
   二、當時典價如係以洋錢計算,現在應依照具體情况决定。
   三、修理費問題,如果未約定,並依照地方習慣和具體情况决定。
   四、在你們的問題沒有解决前,不可以轉典第三者。
   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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