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遞員葉吉生盜竊信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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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3260
颗粒名称: 投遞員葉吉生盜竊信款
并列题名: 判處徒刑一年六月並褫奪服務權三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州市人民法院對投遞員葉吉生盜竊信款,判處徒刑一年六月並褫奪服務權三年。
关键词: 杭州市人民法院 葉吉生 盜竊信款判刑

内容

(本報訊)市人民法院於處理郵局投遞員高平生貪汚舞弊案件之後,最近又處理了一件投遞員葉吉生盜竊信款的案件。葉吉生原係浙江郵政管理局郵勤員,在本市南星橋郵局担任投遞工作,平時學習不積極,生活腐化,自一九四九年四月開始,即連續偸拆信件,在信內發現有鈔票時,即將內裝鈔票取出,私自侵吞,然後再將原信焚燬,以圖滅跡,前後共竊得人民幣六十萬左右,及其他手帕、照片、郵票等物多件,如所竊信件經拆毁後,並無發現鈔票或其他物品時,有時將原信暗地寄出,有時也予焚燬,以致人民投遞信件,往往無法收到,後爲郵政管理局嚴密偵查發覺,於七月二十三日午後三時左右,在其身上搜出平信四件,經動員坦白後,被告承認前情不諱,解由杭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移送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法院以被告葉吉生利用業務上之便利連續盜竊信款,貪汚舞弊,不但破壞人民郵政信譽,抑且妨害人民通信祕密,情節較重,而其犯罪根源又係基於生活腐化(按葉吉生每月薪水爲七十個單位,其父亦担任投遞員,每月薪水爲一百六十個單位),無可寬恕,特予從嚴科處,根據浙江省懲治貪污暫行辦法,判處徒刑一年六月,並褫奪服務郵政權三年,其貪汚財物計人民幣六十萬元,亦予追還郵局。(寗)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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