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成立調解委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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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988
颗粒名称: 長安成立調解委會
其他题名: 調解地方民刑事糾紛只有調解權無裁判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長安鎭人民團體各界於八月廿九日組成了「長安鎭調解委員會」
关键词: 長安鎭 調解委會

内容

(本報長安訊)為求民間糾紛事件能及時解决,以利團結生產,長安鎭人民團體各界於廿九日組成了「長安鎭調解委員會」,由沈正三鎭長任主任委員、婦聯丁淸華、工會朱孝祖、鄭瑞驊、工商聯虞作新、街政委會嚴郁民、沈渭章、王堂奎、陳尙志等八人爲委員。並已於九月一日正式開始受理民刑事調解。
   該會純係鎭區性的民刑事案件調解機構,但並非爲訴訟必經程序。在所轄地區內的民刑案件中,除刑事中有危害國家社會治安公共財產,及損害人民合法的權益較重者直接送司法機關外,皆得深入調查、收集證據及聽取羣眾意見來分別是非輕重,根據「不得違反新民主主義的社會制度及法律上的强制規定,並應參照當地社會發展條件,積極助長進步風氣,不得遷就落後習慣」的原則,通過說服與教育,採取民主方式□以雙方自願來進行調解。但該會祇有調解權而沒有裁判權,如在調解不成立時、經當事人口頭或書面申請後,可以於五日內將全部卷宗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在調解案件中對政府政策有重大影響者,雖未經聲明,調解會亦得移送司法機關或上級
   該會除經常受理民刑事案件調解外,並規定於每月一日、十一日、廿一日爲例會,以便彙報。(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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