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箭雙鵰姦佔母女茅春帆處徒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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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978
颗粒名称: 一箭雙鵰姦佔母女茅春帆處徒刑半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9月茅春帆與趙如珍母女通姦一案,杭市人民法院處理完竣,判處茅春帆徒刑六個月。
关键词: 茅春帆 人民法院

内容

(本報訊)茅春帆與趙如珍母女通姦一案,市人民法院現已處理完竣,判處茅春帆徒刑六個月。按茅原籍蕭山,現年三十四歲,在敵僞時期,即一九四一年,在杭市日寇所辦的黑澤部隊貧民子弟學校充任敎員,不久姘識了一位三十五歲的寡婦趙如珍,隨即正式開始同居生活,直到現在,已先後生了兩個孩子。在未同居以前,趙如珍前夫所生的女兒王雅蓮(又名茅亞廉)因年紀很輕(十二歲)無人照顧,乃由其生母趙如珍帶至茅春帆處撫養,更名茅亞廉,稱茅爲義父。一九四八年,茅亞廉年已十八,因面貌清秀,且已受過初中敎育,茅春帆乃起野心,圖用一箭雙鵰的卑鄙手段、佔爲己有,乃利用監護人地位,將茅亞廉引誘成姦,其姘婦趙如珍見木已成舟,不加干涉,於是母女二人,均與茅春帆同居。茅亞廉亦生了兩個孩子,不倫不類,常受外人批評,最近因茅春帆失業,經濟困難,生活無法負担,經其胞弟勸解,與茅亞廉脫離同居關係,以致發生口角,茅亞廉氣憤之餘,乃於本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六時許,服撲瘧母星藥片七十八片,企圖自殺,後幸得救,爲公安局潮鳴寺派出所查覺,以茅春帆有破壞善良風俗罪嫌,轉下城區分局移送市人民法院處理(詳情曾載七月二十三日本報)。人民法院認爲茅春帆曾經受過相當敎育乃竟不顧倫常,玩弄女性,違反新婚姻法的精神、特科處徒刑六月,以示懲戒;至其姘妻趙如珍與茅春帆同居以後,復容許親生女兒與茅春帆共同姘居,均各生有子女,置血統倫常於不顧,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特處拘役二十天,以示懲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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