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織業代織外銷綢第四期辦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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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885
颗粒名称: 絲織業代織外銷綢第四期辦法决定
其他题名: 訂約期限規定至本年底為止各廠具體配額本月中旬會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9月杭市及湖州兩地絲織業,代織中蠶公司外銷綢,第三期合約最遲在十月四日期滿。
关键词: 杭市 湖州 絲織業

内容

(本報訊)杭市及湖州兩地絲織業,代織中蠶公司外銷綢,第三期合約最遲在十月四日期滿。為了做好第四期代織的準備工作,市工商局、中蠶浙江分公司,特於八月三十日下午,邀集省工業廳、商業廳、市勞動局、絲織工會、公營五豐綢廠等有關單位代表舉行座談會,由中蠶錢副經理主持,工商局朱新予副局長親臨參加。會議决定第四期代織辦法:一、代織疋額三個月九五二〇疋,內A喬其五〇〇疋,B喬其七〇〇疋,C喬其三〇〇疋,雙縐一五〇〇疋,花縐緞一〇〇疋,古香緞一七五〇疋,素廣綾三五〇疋,文華縐四〇〇疋,花派力斯一二〇疋,留香縐七〇〇疋,雙面緞六〇〇疋,四維呢一〇〇〇疋,大偉呢一〇〇〇疋,天香絹五〇〇疋。其中大偉呢一種主要配給湖州。二、代織對象以原代織廠為主。三、為配合中蠶業務計劃要求,訂約期限統一規定至本年年終為止。四、第三期代織任務完成百分之八〇以上的廠家,始能簽訂代織合約。五、各代織廠第四期代織疋額,根據第三期完成程度比例核配,早完成多配,以年終全部能繳貨為標準。具體分配定九月中會同有關單位决定。爲了照顧代織廠的生產不致中斷第四期經核准代織廠家可以提前簽訂合約。會議同時通過籌組絲織業加工檢查督導小組,由工商局定期召集有關單位商討組織。(通訊員羅庭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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