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辦理代銷業務稅局訂定徵稅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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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799
颗粒名称: 住商辦理代銷業務稅局訂定徵稅規則
其他题名: 假冒代銷逃稅者依法處罰
分类号: F129.0
摘要: 1950年杭市稅務局為便於管理並防止不法商人假冒代銷竟圖逃避營業稅起見,特參照省稅務局頒發徵稅規定,訂定本市公私廠商特約代銷征稅規則一種。
关键词: 稅務局 徵稅 規定

内容

(本報訊本市及外埠公私廠商委託本市住商代銷業務,日漸增多。市稅務局為便於管理並防止不法商人假冒代銷竟圖逃避營業稅起見,特參照省稅務局頒發徵稅規定,訂定本市公私廠商特約代銷征稅規則一種。除呈報省稅務局備案外,業已分別通知各業及公私廠商、合作社遵照辦理。茲誌「杭州市公私廠商特約代銷征稅規則」全文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公私廠商,委託本市住商代銷貨物,應由委託商和代銷商雙方訂立正式契約,載明代銷貨物名稱、規定價格、佣金率、雙方商號名稱、營業地址,於經營代銷業務前,將契約送請市稅務局查核登記,並以副本一份留局存查後方得營業。
   二、代銷商號應按照契約規定價格,每日掛牌(牌首應書明「××行號委託代售價格」字樣,掛於顧客易見之處)出售,其售價不得超過契約規定價格。如委託商有調整價格之必要時,應先一日將調整價格開具報告單送市稅務局備核,以便查對。
   三、代銷商號經售代銷貨物,應另立帳册記載,須與本身營業劃分清楚,以便稽核。
   四、代銷商號代銷本市廠商貨物時,一律應用代銷商之統一發票,在票面上註明「××廠商特約代銷」字樣,以示區別;前項發貨票應另行印製,仍依本市統一發票使用規則,裝訂成本,送由同業公會編定統一號碼,經該管區稅務所驗印登記後使用。
   五、公私廠商委託代銷貨物,如屬本埠廠商者,其代銷部份營業稅一律由委託商彙總繳納,如係外埠廠商,一律由代銷商代扣代繳(申報營業額時應另立委託商戶名),並將納稅憑證交原委託商,代銷商本身以佣金額繳納營業稅。
   六、代銷商抬高委託商規定價格出售,除將代銷部份作為進銷貨,按其營業收入額課稅外,其抬高價格差額作爲匿報論,依法處罰。
   七、代銷商不履行代扣代繳責任,或假冒代銷,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按漏報稅額依法處罰。
   八、公私廠商如有委託未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住商辦理代銷業務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得取銷其特約代銷權利。
   九、未依本規則所定特約代銷手續,已進行特約代銷業務之委託商及代銷商應於九月十日前補辦前項手續,逾期一律不得以特約代銷論,委託商代銷商雙方均以營業額依率徵收營業稅。(市稅務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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