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742
颗粒名称: 法律問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9月2日當代日報登載了杭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律問答
关键词: 杭州市 人民法院 法律問答

内容

一、来稿請在信封上寫明讀者服務組收。
   二、來稿請寫明真實姓名及通訊地點,否則恕不答覆;如有關重要的,應加蓋私章,覓具鋪保。
   三、來稿勿兩面寫;幾件事情勿併在一起寫。
   四、如需要我們函覆的,請附回件郵資。
   王鳴思問:我們夫婦因一時意氣衝突,已經在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現在我們雙方自願和好再共同生活,是否可以恢復夫妻關係?
   答:離婚後,如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應向區或縣市人民政府民政局進行恢復結婚的登記,區或縣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應予登記,同時並發給恢復結婚證。
   李夢根問:原告在本市,被告在他縣,如欲進行訴訟應向何地人民法院吿訴?
   答:應向被告住在地人民法院告訴。
   馬叔良問:解放前房東向房客所索取的挖費、小費等,是否可以追回?
   答:解放前房東向房客所索取的挖費、小費等,原則上是不能追回的,因為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在反動統治時是普遍存在的,是一種社會上歷史的糾紛,因此不予追究。
   何季華問:甲欠我人民幣七百萬元,屢索不還,但他並不是不還,而是沒有錢還我,他也沒有財産,但他的父親有房產,我可否將他的房產拍賣來還我的債務?
   答:子欠人債,如與其父無關,不能拍賣其父的房產,你應該和甲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朱文珍問:我已和我的丈夫離婚過,離婚書在我母親的手裏,我現在已另有對象,將進行結婚,可是母親不將離婚證書拿出來,從中阻礙我的婚姻,請問如何辦法?
   答:如果你們協議離婚是合法的手續,雙方已經完全同意離婚了,你有對象要和他人結婚時,可以自由結婚,你的母親絕不能加以干涉,你可先用說服教育的方式打通你母親的思想,如她不答應你的婚姻,可向人民法院吿訴。
   王成章問:我女兒和甲訂婚時,是田我主張的,同時未經我女兒的同意,現在我女兒不滿意這婚事,請問如何辦法?
   答:這是你的封建思想對你女兒婚姻進行包辦强迫的行為,依法自屬無效。你女兒對婚姻是完全有自由權的,你不能加以强制,應該由你女兒自己主張。
   顧明壽問:我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與甲訂婚,當時並未經過我的同意,我現在要解除婚約是否可以?我是否可以向甲提出生活補助費?
   答: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未經你同意而與甲訂婚,這是封建社會不合理的包辦强迫婚姻制度。如你不同意這樁婚約時,可以提出解除婚約。旣未實行結婚,未曾共同生活,不是夫婦關係□你要向甲提出要求生活費是不合理的。
   杭州市人民法院
   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