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菸分級征稅按廠價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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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318
颗粒名称: 捲菸分級征稅按廠價為原則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8月,浙江省府稅務局接奉中央稅總及華東區稅管局關於菸類征稅問題的指示多項。
关键词: 卷烟 税率 出厂价

内容

(本報訊)省府稅務局近接奉中央稅總及華東區稅管局關於菸類征稅問題的指示多項,除轉知所屬各稅務機關辦理外茲分別報導於下:
   ㈠捲菸改爲從價分級征收,應以廠從價爲原則,但無可靠廠價而有市場交易價格時,則可從第一次批價計算,所謂「廠價」,係指出廠時包括貨物稅在內之價格而言,「第一次批價」,即廠方向市埸拋售貨物之成交價格。
   ㈡菸筋應分別照薰菸葉或土菸葉課征的補充說明:1.捲菸廠從已稅菸葉中抽出而自用的菸筋,可不征稅,但如運出廠外銷售,必須報明換發分運照,持憑運銷。2.菸葉商如從已稅菸葉中抽出菸筋,另行運銷,須先報明稅務機關,按改製手續辦理。3.在市場買賣之菸筋,如確係從已稅菸葉中抽出,並持有稅務機關完稅憑證者,不再征稅。
   捲菸改爲分級征收後,在物價波動未到規定幅度而級數已有變更時,應即予以調整,如某牌捲菸售價原為一百四十五萬元,係列入丁級征收,現售價增為一百五十萬元,應升爲內級,並立即按丙級稅率調整征收。
   (陳士林·吳世湛)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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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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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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