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女方已經有丈夫 與她結婚卽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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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041
颗粒名称: 明知女方已經有丈夫 與她結婚卽犯重婚罪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26日,当代报对于读者提出的婚姻问题给予了答复。
关键词: 婚姻 重婚罪 關係

内容

答鄭明泉君:
   你是陳姓的養子,又是贅婿,你說想脫離家庭,大概是兼指終止收養及脫離婚姻兩種關係而言。你的養父已死,你和養母間的收養關係能否繼續及有無終止的必要,須根據具體情况予以决定。至離婚問題,係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一切應以負責任的慎重態度出之,不得以因第三者的無理干涉及其他家庭間的瑣事而意氣用事。如果你堅决要求離婚而對方不允時,可向區人民政府(區公所)及縣市人民法院聲請調解,調解無效時,應田人民法院判決。答姚正奎君:
   你如明知該女有丈夫而仍和她結婚,那你就犯了重婚罪。假如你不知情而和她結婚,那你就沒有責任。該女的前夫有權前來向你交涉,你亦不能向他索取手續。在你和該女解除婚姻關係之後,那你的責任就算完了。至於她的前夫願不願領回,以及該女願不願回去,那是他們的婚姻自由,你可以不管。媒人是否犯詐欺罪,要看具體情况决定。假如媒人明知該女有丈夫而以圖利爲目的,朦騙你和她結婚,使你受到損失,那你可以吿他,否則你不能告他。答蕭紹漁君:
   據你來函所述,你的朋友和女方的結婚,是幼年時期由雙方父母包辦的,婚後感情亦不好,假如你友向女方提出離婚,女方不肯答應,你友可以向該管區人民政府聲請調解,經調解無效後,轉由縣人民法院處理,(在未成立縣人民法院縣份,由縣人民政府司法科處理)。你友已生有兩女孩,假如縣人民法院判准你友離婚,則兩女孩如由女方撫養,你友應負担必需的生活費和敎育費的全部或一部。負担費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縣人民法院判决。法院處理婚姻問題,係一律平等的,無所謂僞人員的區別。(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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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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