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丈夫虐待媳婦羣眾公憤聯名控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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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1688
颗粒名称: 婆婆丈夫虐待媳婦羣眾公憤聯名控吿
并列题名: 甬人民法院舉行公審大會婆婆現已被押丈夫尙在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17日,大沙泥街李培根等二十五家居民,聯名向人民法院控訴婆婆張阿玲與丈夫莊建華共同虐待王月英案。
关键词: 丈夫 婆婆 居民 媳婦

内容

(本報寧波訊)寧波市人民法院,對施玉英被迫自殺案(該案本報前已有報導)的正義裁判,通過廣泛宣傳敎育,大大提高了市民對封建殘餘勢力的憎恨,與鼓舞了向封建殘餘勢力進軍的鬥爭情緒。本月十七日,大沙泥街李培根等二十五家居民,聯名向人民法院控訴婆婆張阿玲與丈夫莊建華共同虐待王月英案。經偵查後,本定待莊建華歸案(在逃)後舉行公審,後在居民羣眾迫切要求下,提先於十八日舉行。出席有關單位代表及當地居民四十二人。公審大會開始,主審魏鑑院長作簡短報告,指出這種大家正義的控訴是經過施玉英案廣泛宣傳敎育的結果,是市民覺悟提高的具體表現。王月英吐苦水
   接着在居民激動的情緒下。王月英似哭帶訴地傾吐了五年來積在她的心頭的苦水,她戰戰兢兢地說:「一九四六年(我那時二十歲)三月初四莊建華和我結了婚,由於我不懂得要怎樣奉承,婆婆對我不滿意,便時常同我吵鬧,例如有一次,當我煮好了麵,端去給她吃,只是喊得輕一點,她就駡我、打我,丈夫莊建華因婆婆對我不好,他也對我不好,加上他棄舊戀新,嫌我樣子難看,他到外面軋了姘頭,對我虐待更加厲害。經常的不是婆婆駡、就是丈夫打,時常打得滿身烏靑,後來婆婆就索性不許我和她住在一起,免得引起她的「生氣」,我就和丈夫住在北大路、西湖陸地橋及大沙泥街等地。去年六月裏他要穿新襪,我無意拿給他一雙舊襪,他就不滿意竟用斧頭砍我,幸有鄰人勸阻,才得脫險;又有一次,在廚房燒飯,爲一點小事情爭吵起來,他就用燒紅了的火鉗燙我,到現在我手臂上還存在着一個傷疤。」
   接着,月英又悽悽切切地繼續說下去:「我現在有了兩個孩子,一個是前年生的,一個還在肚子裏。第一個孩子做產後二個月,下身還不會動經華美、中心兩個醫院檢驗。才知由於丈夫在外面亂搞,傳染了梅毒,婆婆與丈夫都不肯給我醫治(公公又軟弱無能),我祗好求助於年老的爸爸,經爸爸東籌西劃,好容易凑成了二十幾袋穀子,打了六〇六針,替我醫好了這個毛病。」
   會場的空氣,突然變得緊張而悲慘。月英不願意說下去,但在大家的鼓勵下她鼓起勇氣,接着說:「雖然,丈夫這樣對待我可是,爲了子女,我始終還希望他能回心轉意始終關心他,尊重他、愛護他,今年二月裏,因為他嫖妓女,亂吃、亂喝生了病,住在華美醫院醫生說他貧血,我堅决要求醫生把我的血輸給他請求輸出二百CC但當輸出一百CC時,我就暈倒了,結果醫生祗肯給我輸出一百CC,輸血完畢,我在撫摩着剛才因輸血而生的手臂上的創傷丈夫却又駡我怕痛(總之我是得不到一點安慰的。出院後,照樣打我駡我,我沒有辦法,祇得請求法院調解,經法院民庭勸解,並要丈夫具保:以後不再打駡我,並保證與我共同合作從事生產,我想想爲了子女的幸福,委曲求全一些也好,便接受調解。回去之後我在阿姨那邊住了三天,回到家裏,不料丈夫把家裏的東西完全搬光了,加上婆婆的挑撥丈夫的虐待,更變本加厲了,最近他連飯都不給我吃,一連餓了三頓,我沒有辦法,祇得去求救兇惡的婆婆,但是,婆婆睜眼咬牙,尖厲地說
   「我不管,你餓你的!」我祗得再去找尋丈夫,東西奔走,好容易在□橋門找到了他,我一面追,一面拚命地喊;他一面逃,一面躱。老百姓見我大肚皮追不得,拉住了我。當時我想做人沒有意思了,要自殺,承大沙泥街鄰居勸阻,才沒走上這條道路」。居民正義控訴
   王月英申訴完畢,會場中起了一陣騷動,居民羣衆紛紛提起正義的控訴。傅財根搶先說;「去年王月英夫妻搬到大沙泥街三十六號來,莊建華自己有姘頭,把王月英看作仇人一樣,前一月將她打倒在馬路上,要弄死她她因此時常啼哭。我們不讓她再走施玉英的老路,我們看不慣這種虐待,所以我們要到法院來控訴。」楊張氏趕忙接着說:「王月英人很好,省吃儉用,生產很巴結。他在開麵店做長麵時常做到十二點鐘吃飯的時候丈夫叫她盛飯,他請丈夫抱小孩,丈夫就打她耳光;她懷着孕,時常要打得她發滾最近飯也沒有給她吃了,時常餓肚皮。她婆婆也很兇惡。有一天夜裏,月英在房裏哭得悲傷,我們敲門進去,仔細盤問,才知她要尋死我們認爲這樣任意被婆婆,丈夫虐待壓迫是不對的,我們要主持正義,鼓勵她並和她一起到法院裏來控訴。」婆婆終被扣押
   控訴的人一個緊接一個,一致證明王月英的申訴是眞實的。至此,主審魏院長即令被告即王月英的婆婆張阿玲提出答辯。她的婆婆狡猾的避重就輕的回答:「我對她很客氣,大媳婦做長麵,小媳婦做飯,她不願意做飯;兩夫妻吵架是有的,我時常勸阻,使他們不要爭□;爲了煮麵的事情,我打駡她是有的,不過祗有一次;我的兒子建華和她不要好亦是眞的,但這並不是由於我的緣故;我對月英並沒有虐待,對她完全是好意的,月英與我兒子時常吵鬧,兒子身體都吵壞了……」話未講完,居民羣衆起了一陣騷動,繼由主審魏院長一一加以追問,大家紛紛提出有力的反駁,婆婆張阿玲終於無話可說。如魏院長問到:「你(指婆婆)說對月英是好意的,那月英在餓肚皮時,向你討糧食你爲什麽不供給她?非但不供給她,還說隨她餓好了,你說這是好意嗎?」她祗好回一個「阿拉勿曉得。」又問她:「你既然對月英好,那爲什麽你每到月英那邊去一次丈夫就打她打得更厲害?」她亦祗得回一個「阿拉勿曉得。」其他問到緊要關頭無法回答時,她以「阿拉勿曉得」來回答的地方很多。由於這是羣衆正義的控訴,終於使壓迫者的婆婆張阿玲初步的開始向被壓迫者低頭。至此,在人家的鼓勵下,由王月英提出要求:(一)與莊建華離婚;(二)她的東西歸還她自己,(三由婆方付給目前的生活費用及做產費(四)給她做長麵的作場(因為原來開麵店),以便生產扶養兒子;(五)將婆婆與丈夫依法辦理。
   然後,再由婦聯、公安局,及戲劇研究組等單位代表提出意見,一致贊成王月英的要求,最後由主審魏院長發表對本案的處理態度、表示完全接受居民羣衆意見,將王月英的婆婆張阿玲與丈夫莊建華依法處理,並將婆婆扣押至此,大會在熱烈的掌聲中結束。
   會後,各單位代表,當地居民羣衆和王月英都帶着愉快的心情走上歸途!匪情報員周阿如在奉公審後槍决
   本報奉化訊)奉化縣人民政府於八月十九日上午在大橋召集了二千餘人民,公審匪犯周阿如當場經判决就地槍斃,觀眾無不稱快。
   查匪特犯周阿如,現年三十八歲,係西鄔區周家東門村人,流氓出身,一向不務正業,於解放後即先後參加匪首梁國興、唐光武等部,充匪情報員,報告我軍祕密數次,圖阻撓我剿匪工作,去年六月初將我運糧消息密報匪唐光武部,致使我損失重大該犯去年十月捕獲歸案,雖屢經敎育,但毫不悔悟,爲保護人民利益,鞏固社會秩序,經呈奉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處以死刑。於公審後執行槍决。(孫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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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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