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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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0828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13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婚姻问题的读者来信。
关键词: 包办婚姻 国民党 法律

内容

編者同志:
   某人在國民黨時其父充當僞保長,鄕公所的職員見其人品端正,就與其父暗中接洽,將其妹子許配僞保長之子爲妻,雖其父不允許,可是鄉公所的職員總是再三要求訂婚。這時其父不能推却,勉强地訂了一個媳婦,那時,他只有十六歲,强迫的訂了婚。訂婚後,他就到杭州就業,於一九四八年冬,叫他回家結婚,但他不願回家,經過許多人的欺騙,回家結婚。結婚後十幾天即回杭復業。因心中不滿,迄今未回家。該女不願在家生產,於春節來杭,不知他住址,也不知他幹什麽活。該女性情很懶,作風不好,政治覺悟不高,思想不正確,他發現這種現象,連在店方工作都有妨害。這樣情形,可否離婚?請作詳細答復。
   吳百川上答吳百川君:
   據你所說某男和某女訂婚,是雙方的父親包辦的,他們的結婚,是被欺騙而非出於自願的,婚後感情不洽,且該女春節來杭,亦未通知住宿地點。像這種情形,自應依照婚姻自由的原則,予以合理合法的解决。但他們已經正式結婚,雙方就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某男如果要和某女離婚,應先向區人民政府聲請調解□區人民政府及法院調解無效時,由法院判决。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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