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問題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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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0534
颗粒名称: 税務問題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10日当代报回复读者关于税務的問題
关键词: 当代报 税務 稅收

内容

編輯先生:
   ㈠七月一日稅收調整;本市正式住商往外埠銷貨以前,是在成交地點繳納行商稅千分之四十,此次稅收更正,若本市住商向稅務處領有證明者,在成交地只要繳營業稅之稅率,稅率是否千分之三十?該證明書向何處機關可領收,有何種手續?
   ㈡進貨以前不論多少價値,均照代扣繳行商稅。此次改正,要滿二十萬元可照扣臨時商業稅,但小號門市進貨均是零星,以前可照扣,現在小販不肯照除。進貨賬册雖有每筆付開,但以後逢稅務局查賬時,是否要疑爲化整爲零?請問何種手續可適合?
   ㈢外埠住商來杭銷貨,持外埠稅局證明書,是否照營業稅率千分之三十扣繳?
   本市張繼志謹上編者先生:
   茲因鄙人經營資本缺乏,在一月份向親友借到布十疋,言明將來照市價折還人民幣,或仍還布十疋,並無交易行為,在賬册上以借入記賬。請問:
   ㈠此次借入無交易行爲,是否要繳臨時商業稅?
   ㈡將來照市價折還人民幣時,是否要算利息稅?
   朱浩然張繼志君:
   所詢稅務問題解答於後:
   ㈠、㈢住商赴外埠銷貨,持有本市稅局證明書,其貨物如屬於本行業以內者,依原地座商稅率,向銷貨地稅收機關納稅,如外埠住商來杭銷貨,持有外埠稅收機關證明書者,同樣適用上項規定辦理。至於領取證明書的手續,可向當地稅務機關洽詢。
   ㈡向行商進貨,應代扣百分之五的臨時商業稅,如貨物不滿二十萬元者免徵。但不論交易大小,均應向行商索取發票;發票內應註明行商之姓名、詳細住址、貨物名稱、數量、銷貨日期,以及購方名稱,以憑稅務機關查核。如行商有將整批貨物化整爲零,分批出售企圖逃稅者,應行檢舉;知情不報,串通偸漏者,應負連帶責任。朱浩然君:
   凡借物還物,雙方應以賒購賒銷課稅,即借出者以當時市價入賬,作本月營業額座商),或報繳臨時商業稅(私人):借入者作進貨,按市價記載,在歸還時,如仍爲實物,付還者以市價作銷貨記載,仍應課稅,收回者作進貨論,如已以市價折成人民幣,可只載銀錢收支手續,毋須繳納利息所得稅。
   浙江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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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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