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仿冒和影射商標稅局飭令停止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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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0508
颗粒名称: 對仿冒和影射商標稅局飭令停止使用
并列题名: 希望廠商使用新的商標必須呈報有關機關核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浙江省稅務局貨物稅主管部門,接到不少有關製造廠商商標仿冒和影射的糾紛事件。
关键词: 浙江省 稅務局 糾紛事件

内容

(本報訊)省稅務局貨物稅主管部門,近來接到不少有關製造廠商商標仿冒和影射的糾紛事件。很多廠商因爲影射他人已經創用了的商標引起糾紛而停止產銷,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損失。其中表現得最嚴重是捲烟廠,例如寗波的馥衆菸廠的「大旗門」仿冒了上海頤中公司的「大前門」,英雄菸廠的「老牌」仿冒了「品海牌」,裕昌廠的「凱旋牌」仿冒了「哈德門」,福和菸廠的「紅鷹牌」仿冒了「紅錫包」,恒利煙廠的「飛女牌」仿冒「仙女牌」,其他如建德縣的友聯菸廠的「勞動牌」竟和上海國營公司的「勞動牌」的名稱也相同。省稅務局方面已經奉到上級的指示,對這些現象加以糾正,己飭令停止使用。並對各廠商進行敎育,使了解商標是某一種貨品的特定標誌,主要的作用也就是在於標誌貨品的優點,並對消費者負責保證這種優點。仿冒和影射他人己創用的商標,是侵犯他人正當的利益,欺騙人民大衆以求得個人的利益,這是一種非常不正當的可恥行爲,尤其是仿冒和影射外商的商標,更是舊社會所遺留下來的殖民地思想的具體表現,這種錯誤的思想和行動必須根除。省稅務局希望製造廠商們,如果出品使用新的商標,一定要事先登報征求意見,獲得了工商主管機關的批准,再向稅務機關登記,經核准後,才可開始使用,以免引起糾紛並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鏡明、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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