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商行販賣貨物應扣繳臨時商業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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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9990
颗粒名称: 寄售商行販賣貨物應扣繳臨時商業稅
并列题名: 稅務總局指示課征辦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8月中央稅務總局明確指示寄售商行課征工商業稅問題。
关键词: 中央稅務總局 工商業稅 課征辦法

内容

(本報訊)關於寄售商行課征工商業稅問題,中央稅務總局已有明確指示,其辦法如下:爲照顧一般私人因生活需要,委託商行寄售其自用物品,不應課征臨時商業稅。但爲防止商人意圖朦混,將販賣貨物僞稱私人自用物品寄售之流弊,可責成寄售商行,按委託情况,分别將寄售人姓名、住址、物品數量,寄售日期及出售原因等詳細登記,以便隨時調查,寄售物品如係商品性質,應由寄售商行代為扣繳臨時商業稅。如為寄售商行收買或加工改製之物品,則應按其銷售額征該商行之工業稅。(金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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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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