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稅收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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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9680
颗粒名称: 保障稅收政策
并列题名: 僞造捲烟查驗證四犯分別處罰金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7月30日,爲保障人民政府的稅收政策,杭州市人民法院判處了一件僞造捲烟查驗證及妨害商標案。
关键词: 人民政府 稅收政策 商標案

内容

(本報訊)爲保障人民政府的稅收政策,消滅不肖份子的投機取巧行爲,本市人民法院最近判處了一件僞造捲烟查驗證及妨害商標案。住本市長道弄六號香烟攤販張子祿,將其友祝匡華(現無下落)寄存他家中的假捲烟查驗證二十五張及冒牌大乾坤香烟壳二千五百張,以人民幣十五萬元,賣與前南華烟廠工人胡世海及王世林二人,準備仿造,進行詐騙。嗣以此事爲南華煙廠舊同事沈和泉得悉,亦於五月初托吳德金(亦為南華失業工人)以人民幣六萬元向王寶林買得假捲煙查驗證十六張,並以三萬元酬謝吳德金後,即進行仿造前南華煙廠出品之紅千里香煙八十條,貼上假捲煙查驗證,以每條四千五百元價格賣給香煙攤販轉售,本年五月十三日被筧橋區公安分局查獲,將未售香煙二十七條連同沈和泉一名移送本市稅務局轉解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訊後,先後再根據沈和泉口供傳訊吳德金、王寶林、胡世海張子祿等四名,並由王寶林交出冒牌大乾坤香煙壳二千三百零五張、該犯等均坦白供認不諱,法院以該等行使偽造捲烟查驗證,破壞政府稅收政策,並妨害商標,特判處張子祿、沈和泉罰金各六十萬元,王寶林、胡世海各三十萬元,吳德金十五萬元,所有查獲假煙假查驗證,均予沒收。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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