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照顧小土地出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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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9370
颗粒名称: 為什麽要照顧小土地出租者?
分类号: D235.653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在土地改革中,為什麽要照顧小土地出租者?的具体原因。
关键词: 土地改革 小土地出租者 軍人

内容

在土地改革法公佈以前,有些革命軍人、烈士家屬、工人、職員、小商人,特別是自由職業者,常常提出這樣問題來:「我家有幾畝田,出租了一部份這算不算地主?要不要鬥爭?田地沒收不沒收?」很多人關懷這些問題。
   自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對於小土地出租者的處理,有了明文規定對於小土地出租者是十分照顧的。第二章第五條中規定了:「革命軍人、烈士家屬、工人、職員、自由職業者小販以及因從事其他職業或因缺乏勞動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論。」這就是說:大家不要躭心,小土地出租者是不會被劃爲地主旣不認爲是地主,當然就不會被農民鬥爭了。爲什麽這樣呢?應該不應該這樣?我們說:完全應該這樣。因爲革命軍人為國出力,流汗、流血對革命是有功勞的。他們是因爲自己的精力放在國家的事業上,有的更因爲自己犧牲了,家中缺乏勞動力,因而不得不出租小量土地,維持家庭生活。工人、職員和自由職業者,是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都是靠自己的體力勞動或腦力勞動來養活自己的。在中國過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中,他們是受壓迫、剝削的人。在舊社會裏,生活職業都沒有保障,隨時有可能遭遇失業,而至生活陷於貧困的境地。爲着預防這些困難,有些人積累些餘款,購買些田地出租給人耕種,作為平時生活的補助和失業時的依靠(也有少數人是祖宗遺留下來的,但對土地使用的目的,同樣是希冀在平時或失業時作爲生活的補助。)小商販和因從事其他職業出租小量土地的人,則是因爲他們本來靠種田來維持生活但因田又不够,自己又捨不得這一點田才把小量出租,自己從事其他職業。缺乏勞動力或喪失勞動力的鰥、寡、孤、獨和殘廢的人們,出租小量土地、靠此為生,則是處於無可奈何的情况下才這樣做的。總之很顯明的,這些人出租小量土地,和專靠土地大量租出去剝削農民爲生的地主有所不同。所以我們說:土地改革法規定「小量土地出租者均不得以地主論」,是十分正確的。
   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是否要徵收一點呢?土地改革法第二章第五條已有明文規定:「………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數量不超過當地每人平均數百分之二百者(例如當地每人平均土地為一畝,本戶每人平均土地不超過四畝者。)均保留不動,超過此標準者,得徵收其超過部份的土地如該項土地確係以其本人勞動所得購買者,或係鰥、寡、孤、獨、殘廢八等依靠該項土地爲生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數量雖超過百分之二百,亦得酌情予以照顧。」這就是說,給小土地出租者保留下了一定數量的土地,而他們靠此田地,或出租或自耕以補助他們生活之困難。這樣做對不對?會不會因為這些土地不徵收,貧農僱農要少分田地呢?這些人不是自耕,而是把田出租給別人耕,是不是對生產不好呢?劉少奇副主席在「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裏明白答覆了這些問題。劉少奇副主席說:「我們是容忍了小塊的出租土地不加徵收,這對於農村生產是有一些不利影響的但沒有大的不利,因爲我們估計這種小塊的出租土地總數,不超過耕地總數的百分之三至五,而照顧革命軍人、烈士家屬、職員、自由職業者以及因從事其他職業或因缺乏勞動力而出租少量土地者,乃是必要的,因為在中國對於失業及喪失勞動力的人員,還沒有社會保險。」實在,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總數只佔耕地的總數百分之三至五,若拿來分配給農民,雖然農民會多得到些土地,但「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另方面,却會使小土地出租者目前生活發生困難,一旦失業,更無所依靠,所以我們必須照顧。如果對不超過當地每人平均百分之二百以下的土地以及對於眞正是勞動所得購買之土地,和鰥寡、孤、獨、殘廢等人藉以為生之土地不予以照顧,會使他們對土地改革發生不滿,會使社會上一般人士不贊成,會使大多數的農民不同情,就會縮小團結的範圍,就會喪失人心。
   在這裏必須說明白的,就是小土地出租者對於自己超過當地每人平均百分之二百的土地,一定要執行政府的法令,在分配土地時,要聽從農民協會的依法徵收,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爲什麽要這樣呢?這就是我們必須照顧到貧雇農的困難,因為他們是耕田的人,他們缺乏土地。只有把田交給他們,才能更好的發展生產。小土地出租者如果佔有太多的土地(超過當地每人平均百分之二百)就要影響到農民的分出,就要影響到農業生產。至於自己的土地確是勞動所得購買,或自己確是鰥、寡孤獨、殘廢者,全靠這些出租土地爲生的,則可以向當地農民協會說明情況,請求照顧,農民協會也一定會酌情予以適當的照顧。
   總結起來說,土地改革中是照顧小土地出租者的,農民與執行土改的幹部應該明白這一點,小土地出租者,也應該明白這點,不要聽信地主的謠言與挑撥,應該積極的擁護土地改革法贊助農民實現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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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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