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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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9275
颗粒名称: 房屋租賃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讲述了杭州市民政局回复讀者陸行提出“房屋租賃問題”这一问题的信件。
关键词: 房屋 租賃 民政局

内容

編者先生:
   今有房屋糾紛一事,特來請教,敬希答復0甲有房屋一間,在陰歷正月間,租與乙居住,當時未立契約,未限年份,只說每節食米一百斤(本地俗例一年,分端午、重陽、年節三節),先付後住。乙於正月底付房租食米一百斤而居之。
   在陰歷四月廿外,乙因端午將到,下節不再續租,即向甲口頭回覆退租,並於五月初一將飯灶拆除,傢俱搬出,並把屋內裝置恢復原來樣子。再叫甲來看過,而甲不背接受,並說讓與不讓,須付一年房租。乙因屋已搬出不住,那裏肯再付米。
   陰歷五月初四,甲攜筐向乙來取下節租米,乙自持理由充足,一定不肯付米、雙方堅持迄今,不能解决。特地將事實說明,請先生不嫌麻煩,把雙方理由評一評,究屬房租是否續付或不付,敬希在貴報詳細披露答復。不勝感激
   讀者陸行之謹上答陸行之君:
   你問的房屋租賃問題,房屋是在鄉間還是在城市?假使是城市、房租應按月付、房客退租時、房租付到退租這個月爲止,但如果是不定期租約或在租約未滿退租者,房客應旱一個月通知房東;如果是鄉下言明房租是按端陽、重陽、年節(依習慣也是如此的)繳付的,房客在端午節退租,房租只能付到端午節爲止,房東不應叫房客付一年的房租。
   杭州市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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