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組織通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8874
颗粒名称: 人民法庭組織通則
并列题名: (一九五〇年七月十四日政務院第四十一次政務會議通過,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於七月二十日公佈施行。)
分类号: D676.5
摘要: 一九五〇年七月二十一日当代日报登载的一九五〇年七月十四日政務院第四十一次政務會議通過,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於七月二十日公佈施行的人民法庭組織通則。
关键词: 人民法庭 组织 通则

内容

一、爲保障革命秩序與人民政府的土地改革政策法令的實施,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得視情况的需要,以命令成立或批准成立縣(市)人民法庭。其任務是運用司法程序,懲治危害人民與國家利益、陰謀暴亂、破壞社會治安的惡霸、土匪、特務、反革命分子及違抗土地改革法令的罪犯,以鞏固人民民主專政,順利地完成土地改革。此外,關於土地改革中劃分階級成份的爭執及其他有關土地改革的案件,亦均由人民法庭受理之。人民法庭任務完畢已無存在必要時,由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以命令撤銷之。
   二、人民法庭以縣(市)爲單位成立之必要時得以區爲單位或聯合兩個區以上設□□庭,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均得實行巡迴審判。
   三、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直接受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同時又是縣(市)人民法院的組成部份之一,其性質是縣(市)人民法院之民事庭刑事庭以外的特別法庭,普通民事刑事案件仍由民事庭、刑事庭受理。
   四、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均設審判委員會,由審判長一人、副審判長一人、審判員若干人組成之,縣(市)人民法庭的正副審判長及半數審判員由縣(市)人民政府遴選,其餘半數審判員由縣(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團體選舉。分庭的正副審判長及半數審判員由縣(市)人民政府遴選,其餘半數審判員由設立地區的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團體(在農村中主要是農民代表會議或農民協會)選舉。正副審判長和審判員均由縣(市)人民政府報請直屬上級人民政府審核加委。
   五、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受理案件後,應認眞進行調查證據,研究案情,嚴禁刑訊。在審判時,旁聽的人經允許後可以發言,但必須保持法庭的秩序。
   六、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審判時,應保障被告有辯護及請人辯護的權利,但被告所請之辯護人,須經法庭認可後,方得出庭辯護。
   七、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有權逮捕、拘禁並判决被吿死刑、徒刑、沒收財產、勞役、當衆悔過或宣告無罪。
   縣人民法庭及其分庭所判决之死刑、沒收財產及五年以上徒刑的批准權,屬於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特令指定之專員公署),死刑由省人民政府主席(或省人民政府特令指定之專員)以命令執行之。不足五年的徒刑及宣告無罪之判决的批准權,屬於縣人民政府。
   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判决的批准權,屬於大行政區直轄市者,前項規定的屬於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權,由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行使之,死刑由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主席以命令執行之,屬於省轄市者,適用縣之規定。
   八、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對匪特反革命分子之死刑的判决,按本通則第七條規定批准執行,不得上訴。
   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關於土地改革中劃分階級成份的爭執案件,依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之手續,判决後即須執行。
   縣 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其他的判决,被告或原告如有不服時,得於判决後十日内,要求縣(市)人民政府指令縣(市)人民法庭覆審;對覆審之判决如仍不服時,得提出上訴。
   九、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人員,如有違法瀆職情事,人民得舉出證據檢舉之,經查明屬實後,由縣(市)人民政府或報請直屬上級人民政府嚴懲。
   十、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正副審判長、審判員,遇到與其本身有利害關係之案件,應行迴避。
   十一、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其他工作人員由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及人民團體工作人員中調用之。
   十二、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經費由政務院另行規定。
   十三、爲適應地方具體情况,各大行政區或省,得根據本通則制定人民法庭條例,公佈施行,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備案。在本通則頒佈前已制定人民法庭條例者,如有與本通則抵觸之處,須根據本通則加以修正。
   十四、本通則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會議通過呈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後公佈施行。
   (新華社北京二十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

政务院
相关机构
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人民法庭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