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救了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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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8805
颗粒名称: 新婚姻法救了人命
并列题名: 臨安石蓀花被虐投繯獲救縣府公開審訊後准予離婚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临安縣玲瓏區前張村居民石蓀花,於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憑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被迫與吳火根結婚,婚後即因雙方情感不投,時生口角,男方由於封建的「夫權」無上作祟,動輒對石女無理加暴,在婚後不到半年的時間中,被毆打達十餘次,迄至本年五月廿七日雙方復因細故爭執,吳火根竟將石女打傷,幷說:「我用柴刀殺死你」。
关键词: 婚姻法 妇女 夫权

内容

(本報臨安訊)本縣玲瓏區前張村居民石蓀花,於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憑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被迫與吳火根結婚,婚後即因雙方情感不投,時生口角,男方由於封建的「夫權」無上作祟,動輒對石女無理加暴,在婚後不到半年的時間中,被毆打達十餘次,迄至本年五月廿七日雙方復因細故爭執,吳火根竟將石女打傷,幷說:「我用柴刀殺死你」。女方受了極大的打擊後,萬念俱休,竟採取了上吊自殺的方法,以結束自己的不幸。事經鄰舍發覺救活,始免此人間悲劇。五月間石蓀花向縣政府提起控訴,當縣府接到此案的控訴後,即派員前往調查屬實,將吳火根傳到。為了不使雙方草率離婚,縣政府曾進行調解,終因女方意志堅决而無效。並為擴大其敎育影響,特在前張村組織法庭,公開審訊,事先並召集村民旁聽,計到八十餘人,開庭時首有原告石蓀花告訴其在結婚以後歷受虐待的事實,當訴說至因絕望而自殺時,竟至痛哭,酸楚情狀,感動在場不少婦女也哭泣起來。繼由被告向法庭答辯,在答辯中,被告除坦白承認對毆打其妻成傷事實外,並自行檢討過去輕視婦女的錯誤思想。法庭據此情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章第十七條之規定,判决原告石蓀花堅决要求與被告吳火根脫離婚姻關係,理由充足,准予離婚。(眞)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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