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並不是合理工資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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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7599
颗粒名称: 分紅並不是合理工資制度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7月6日,当代日报编者对于读者提出的分紅問題进行了解答。
关键词: 分紅 工资 制度

内容

編者同志:我和幾個朋友合夥開了一個商店,今有幾個問題,因不十分瞭解人民政府有關勞資關係的法令,想請你們分神解答一下:
   一、過去議定的東六夥四分紅辦法,是不是合理?
   二、在新民主主義制度下,私營合夥商業的資東,能不能發給股息?政府有沒有法令規定股息的息率?
   三、如果資東生活確實困難,在商店負担能力可能的情况下,每月支些生活費,作爲店中開支項下開除,是否合法?
   四、如果職工因過去東夥和協關係,承認資東支取生活費,政府是不是會干涉?
   李成章上李成章先生:所提問題,答覆如下:
   ㈠採取分紅辦法,並不是一種合理的工資制度。因為這樣作對職工講無固定收入,生活無保障。對資方講,資方不願多拿資本投入營業,况至分紅時期勞資意見分歧,容易發生爭議。又將利潤完全分掉,影藝業務擴大經營。規定合理的工資及獎勵制度是較好的。
   ㈡在新民主主義制度下對資東是可以發給股息的,但每年不問盈虧均發股息,則為不當,當營業虧累時仍發股息是不合乎新民主主義發展生產勞資兩利的經濟方針的。目前政府尚未規定股息的息率,你們可以根據發展營業的原則去處理這個問題。
   ㈢在商店的可能負担情况下,資東生活眞正困難,每月支些生活費當然是可以的,亦並不需要經過職工同意,政府亦不加以干涉,但數目不應過高,以免影響營業。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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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责任者
李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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