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題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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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7519
颗粒名称: 稅務問題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7月5日,浙江省稅務局对读者提出的稅務問題进行了解答。張羅
关键词: 稅務所 機關 徵收

内容

編輯同志;
   茲有幾點稅收問題不明瞭,請省稅務局詳細解答,予以披露爲荷。
   一、本鎭的商店本來原有民主評定式的營業稅和住商所得稅,但是最近鄕人的土產(如荳、麥、菜籽)到市上賣給商店,須要憑農民協會證明書,免扣稅款;若無證明書,店方額外應負百分之四的行商稅和百分之三的營業稅,並且必須每天徵繳,稅務所主任如此辦理,政府有明文規定否?
   一、本鎭商店,將鄕人的土產、荳、麥、菜籽、出境運銷,一定要到稅務所去登記,倘不登記,認爲逃稅的私貨,有否沒收之規定?
   一、商店原來經營土產,各項稅額任務已民主評議負担納稅,今本鎭稅務所另加土產行商營業一時所得稅,是否這樣?
   一、以上幾點,倘稅務所不合政府政策,可否向其追還已繳款項?
   本報讀者張羅上編者同志:
   我們關於印花稅法的幾個問題,請詳細告訴我們。
   (一)商店的發貨票一萬元以下是否免貼印花稅?
   (二)假使售貨在一萬元以上者,照章貼花;在萬元以下即售貨五百或一千,是否還要彙總繳納抑或可以免稅?
   (三)假定我們營業額均逐日寫明日增簿上,每月共揭是二百萬元,內中一百五十萬元是萬元以上的,已購花實貼,另五十萬元,即是萬元以下的幾百幾千的,請問是否還要繳納印花稅,究竟照一百五十萬徵收,還是照二百萬徵收呢?
   三橋埠鎭商會答張羅君:
   ㈠㈢住商向農民收購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必須取得當地農會或鄉村政府出給的證明書,可免臨時商業稅,否則應以向行商購貨論,商店應負責扣繳臨時商業稅
   ㈡住商向外埠購銷貨物,應依照當地稅務機關規定,向該機關申請核發購銷證,以備沿途稽徵機關查驗。
   ㈣如有錯收稅款,納稅人可填具申請收入退出證明書,交原徵收機關檢查屬實後退出。答三橋埠鎭商會:
   發貨票每件價額未滿一萬元者,免貼印花稅票;滿一萬元者,每件按貨價每千元貼花三元,每筆交易所開發票未及起徵點者,並不累積計算。
   浙江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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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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