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公審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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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7169
颗粒名称: 紹興公審匪特
其他题名: 鄭天民等六人罪大惡極接受羣眾要求執行槍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紹興專署在魯迅電影院召開公審匪特大會。
关键词: 紹興 魯迅 電影院

内容

(本報紹興訊)紹興專署於二十八日上午八時在魯迅電影院召開公審匪特大會,到會者各機關團體職工等二千餘人。匪犯鄭天民等六名,解放後在紹興諸暨等地組織武裝部隊「擾亂社會治安」公然進行反革命活動。罪惡如后:㈠匪犯鄭天民(即天生),男性,年三十歲,福建廈門人,僞軍官出身,歷任僞忠義救國軍少校連長,僞浙西義勇總隊支隊長等職,紹興解放後,該犯任王文熊匪部第三支隊第三大隊長,後爲我軍繳械收編,幷將該犯送杭州學習,希望他重新做人。期滿後仍執迷不悟,竟於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往定海與匪軍聯絡,運回大批武器,重新組織匪部,自任匪「東南人民救國軍」第三縱隊錢江總隊第一支隊長,公開進行武裝反革命活動。八月間該犯在孫端地方被我軍包圍時,竟敢持槍頑抗,致傷我同志兩名,在孫端哨唫等地方綁票勒索、搶刼民船,計得米四百四十餘名。當他企圖第三次往定海匪區領武器時被我軍俘獲。㈡匪犯許三寶,男性,年廿八歲,紹興安昌區黨山人,兵痞出身,於一九四九年三月份參加譚坤匪部,解放後投降,復於同年六月,重新參加譚坤匪部,任突擊隊長,率領武裝土匪七名,在陶里襲擊我工作同志。八月間在白地頭殺害我關係人兩名,拆掉下方橋碉堡一座,破壞五官廟與馬安一帶電綫木五十九支,被我捕獲後,竟組織犯人三名挖洞越獄逃跑,至十二月重被俘獲。爲匪期間,敲詐綁勒,無所不爲,人民蒙害甚鉅。㈢匪犯張鶴榮(又名張偉民),男性,年二十九歲,紹興人,曾任日偽情報組長,蔣偽警官等職,解放後任匪錢江南岸聯防指揮部中隊長,後為譚坤匪部大隊長,與王嶽在南池組織匪部,去年七月槍殺無辜良民一名,在干溪槍殺我軍一名,在破塘山脚槍殺青年一名,在秦望鄉一帶强征米一百四十餘石。㈣匪犯許關根,男性(又名許子良),現年三十歲,紹興進化區河里鄉中村人,地痞流氓出身,解放前作惡多端,解放後,任俞勇匪部副官主任,在新安延齡勒索大米一百五十石,主謀槍殺廈履鄉住民丁阿槐。㈤匪犯趙仲耀(即植民),男性,年三十七歲,諸暨人,僞軍官出身,解放後爲首組織匪國防部七二支隊,自任支隊長。在邵家樓廟下坂,槍殺我工作同志一名,在陳蔡槍殺我同志一名。去年五月七日率眾衝擊我橫山區人民政府,并作反動宣傳,率眾搶刼强征使羣衆蒙害頗大。㈥匪犯王嶽(別名雲風、克志),男性,年三十一歲,紹興東浦馬圓橋人,兵痞出身,曾任日僞保安司令部僞連長,常率僞軍洗刧羣衆,在日僞任內曾殺害人命四條。解放後任張鶴榮匪部大隊附,去年古歷九月在蘭亭鄉殺害一人,七月在干溪與破塘山脚先後槍殺良民二人。閏七月在干溪與張鶴榮共謀殺我軍一名,並勒去信號槍一支,其餘搶刼、勒索、毆打、强姦等罪,不可勝計,以上六匪,罪大惡極,對革命危害很大,人民屢受其害,實無改造餘地。經呈奉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字第二九三八號令准判處死刑,該匪犯等公審時,羣衆一致要求立予槍决。公審畢,當即綁赴刑場,驗明正身,執行槍决,爲人民除害。
   (福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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