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法制委員會解答有關婚姻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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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6939
颗粒名称: 政務院法制委員會解答有關婚姻法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6月,当代日报刊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法制委員會对有關婚姻法施行的若干問題进行的解答。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法制委員會 婚姻法施行問題 解答

内容

(新華社北京二十七日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法制委員會就有關婚姻法施行的若干問題解答如下:
   問題一、根據婚姻自由的原則,訂婚是否爲婚姻的必要手續?
   答: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手續。任何包辦强迫的訂婚,一律無效。男女自願訂婚者,聽其訂婚。訂婚的最低年齡,男爲十九歲,女爲十七歲。一方自願取消訂婚者,得通知對方取消之。
   問題二、在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納妾應如何處理?
   答:對於婚姻法施行前納妾,一般的可以「不吿不理」;但女方提出離婚或其他合法要求時,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問題三、在婚姻法施行前的童養媳如何處理?
   答:在婚姻法施行前未結婚的童養媳、自願回家或另擇配偶者,男家不得阻礙並不得索還婚禮和討取在童養期間消耗的生活費。已經結婚的童養媳提出離婚或其他合法要求時,人民法院應依法處理。
   問題四、婚姻法禁止藉婚姻關係問題索取財物,應如何解釋?
   答:所謂藉婚姻關係問題索取財物,係指:公開的買賣婚姻(嫁女或嫁寡婦要一定身價,以及販賣婦女與人爲妻等),或變相的買賣婚姻(以索取對方一定的財貨為結婚條件者)。至於父母或男女雙方出於自願的幫助或贈與,不在禁止之列。
   問題五、結婚年齡應如何計算?
   答:婚姻計算法可以照「滿歲」算,也可以照人民的習慣以「年頭」算。即男滿二十歲,女滿十八歲或男二十個年頭,女十八個年頭,均得結婚。這是最低婚齡的規定,並不妨礙男女自願提高婚齡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高婚齡的規定。
   問題六、五代以內旁系血親間停止結婚問題從習慣,應如何解釋?
   答:五代以内輩份不同或輩份相同的旁系血親間禁止結婚的,依人民的習慣辦理,其中有些表兄弟姊妹結婚的,也以人民的習慣辦理。
   問題七、家庭財產的内容是什麽?
   答:家庭財產主要不外下列三種:㈠男女婚前財產;㈡夫妻共同生活時所得的財産(其中大體上可分三類?(一)夫妻共同勞動所得的財產——妻照料家務撫育子女的勞動應與夫獲取生活資料的勞動,看作有同等價值的勞動。因此,男方勞動所得財產,亦應認爲夫妻共同勞動所得的財產;(二)雙方或一方在此時期內所得的遺產;(三)雙方或一方在此時期内所得的贈與的財產。;㈢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如土地改革中子女所得的土地及其他財產等)。
   問題八、夫妻雙方對於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是什麽意思?
   答:這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的意思是:中國大多數人的家庭財產,形式不是混合財產制,即夫妻不分彼此地共同所有共同處理;但實際上所有權與處理權,往往均只操於男方之手,女方無權過問或很少權利過問。根據男女權利平等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則,夫妻雙方對於上述第一種和第二種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對於第三種家庭財產有平等的管理權;另一方面的意思是:根據男女權利平等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則,夫妻對於任何種類家庭財產的所有權處理權與管理權,均得由雙方自願約定。
   問題九、非婚生子女是指的什麽人?
   答:非婚生子女係指:㈠非夫妻關係間發生性行爲所生的子女,也即舊社會所謂的「私生子女」。㈡舊社會婚姻關係下的妾所生的子女。
   問題十、一方堅决要求離婚的如調解無效時,即行判决)是什麽意思?
   答:縣或市人民法院對於一方堅决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時,應根據每一案件的具體情况,予以判决;有正原原因不能繼續夫妻關係的,應作准予離婚的判决;否則也可作不准予離婚的判决。
   問題十一、爲什麽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則可不受限制?
   答:女方懷孕期間或剛分娩後,精神上與肉體上已十分痛苦,胎兒或嬰兒正在發育,均須父母合力特加保護,男方如於此時提出離婚,對女方感
   1情上的刺激過大,勢必嚴重地影響母性健康和胎兒或嬰兒的保育,所以婚姻法禁止男方於此時期提出離婚。若女方於此時期提出離婚則是處於忍無可忍的境地,自應不受限制。至於一方對他方有殺害的意圖或有其他確實不能繼續同居關係的嚴重原因時,當然可以作爲例外,申請人民法院作適當的處理。
   問題十二、爲什麽子女可以向離婚的父母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决所定的生活費和敎育費?
   答:離婚時,對於子女生活費和敎育費的協議和判决,往往是以當時男女雙方的經濟情况為依據。離婚後,親方或一方的經濟情况隨時都有變動的可能,而子女的生活費和敎育費有時又確有增加的必要,因之,婚姻法規定不妨礙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决原定數額的請求。
   問題十三、爲什麽離婚後對於子女的生活費和敎育費及債務的償還男方的負担都要重些,如女方的經濟情况確比男方充裕時,是否女方的負担也可以加重些?
   答:在我國目前一般的情况下,女方的經濟能力不如男方,在義務上還不能與男方完全平等,所以男方在經濟上應多負担一些。如女方的經濟情况確比男方充裕時,也可負担較男方爲多的子女生活費和敎育費,也可償還共同生活時所負担的債務。
   問題十四、對於少數民族的婚姻問題,爲什麽准許制定某些變通的或補充的規定?
   答:少數民族的婚姻問題,往往參有宗敎信仰成份,如某些少數民族人民結婚時除向人民政府進行登記外,還需舉行宗敎儀式等,可按信仰自由原則加以照顧故中央人民政府責成有關的大行政區或省人民政府對婚姻法制定某些變通或補充的規定,提請政務院批准施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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