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產不容侵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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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6781
颗粒名称: 國家財產不容侵損
并列题名: 陳遐齡未履行和解法院決標售其住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6月,当代日报刊登对浙江省鹽務局告岑祥錦挪用公款案例一事,证明國家財產不容侵損。
关键词: 案例 國家財產 不容侵損

内容

(本報訊)本市人民法院頃佈吿標賣未能履行和解之被告住宅一所,該案係本年二月間由浙江省鹽務局公訴到院,查被告岑祥錦於本年一月十一日與本省鹽務局訂約承運餘姚到杭州公鹽五千担,領去運費九成,計食米二百八十五石,當時按照杭州貿易公司當日牌價折合人民幣具領,並覓取本市東坡路正興、去來兩醬油號及陳森昌柴炭行三家具保在卷,詎料承運人岑祥錦至期仍未將該鹽運到杭州,並將運費改營麵粉生意,且經虧蝕,顯係侵損人民祖國財產,原告浙江省鹽務局要求歸還是項運費,屢經人民法院票傳該經運人岑祥錦及保證人正興、去來、陳森昌三家負責人楊永興、趙堅、陳遐齡三人到案和解,經原告同意於五月十六日以前會同承運人岑祥錦歸還,但被告到期又未能履行和解規定,該院為保護人民國家的財產起見,已於本月二十一日佈告標賣保證人陳遐齡坐落本市東坡路一〇三號住房一所,計平屋三間,價格按牌價米十五石折合人民幣交付,並定本月二十六日在該屋公開比價,以比價最高者為得標人,其餘未淸債務,即由其他保證人負責。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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