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收囘租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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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6650
颗粒名称: 房屋租賃·收囘租田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6月24日,当代日报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对(俞鴻德君)提出的“房屋租賃·收囘租田”这一问题,进行的答复。
关键词: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房屋租田问题 答复

内容

編者先生:
   我有二點對房地産的疑問,希望能爲我解答,不勝感謝。
   (一)在解放以前所訂立的房地產租賃契約,在如今是否依舊可發生效力?據說解放前所訂的合同可作廢論,不知確實否?
   (二)在呼應回鄕生產聲中,土地所有人能否向租地人(其也爲一小資產階級者)要回土地來自己耕種?(合同在解放前所訂,尚未到期)。
   讀者俞鴻德謹詢俞鴻德君:
   一、在解放前所訂的房屋租賃租約,如果是公平合理雙方都願繼續履行,可以繼續履行;如果有一方不願繼續履行時,應在自由協議的原則下,重訂合理的新約。
   二、出租的耕地一般的不能收回,如業主不收回自耕確實要引起生活上的困難,而收回時佃戶不會影響到生活時,可請求當地農會處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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