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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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6648
颗粒名称: 離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6月24日,当代日报刊登編者对(鄭宴平先生)提出的“離婚”这一话题,进行的答复。
关键词: 離婚 话题 答复

内容

鄭宴平先生;
   一、夫妻的一方堅决要求離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得聲請區人民政府或縣市司法機關調解。調解無效時,縣市政府應根據區人民政府的轉報或當事人的申訴,判决准予離婚,不要其他條件。
   二、夫妻關係沒有消滅以前,即離婚手續沒有合法解决以前,雙方互負有扶養的義務,更不能由任何一方虐待他方,如有違反的行爲,人民政府得按其情節的輕重給以應得的處罰。(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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