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一匪特伏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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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5708
颗粒名称: 紹興一匪特伏法
并列题名: 馮阿狗謀殺副鄉長經捕獲後判處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紹興馬山區公安局遂將匪特馮阿狗緝獲歸案。
关键词: 紹興市 馮阿狗 剿匪

内容

(本報紹興訊)紹興馬鞍區寗桑鄉安寗村人馮阿狗,年二十四歲,自上年三月間參加匪「青年反共救國軍」王志瑞部下爲匪,解放後仍怙惡不悛,不知改悔,投充鄭天成匪部任「行動大隊」隊員,一貫危害地方擾亂革命秩序,敲詐勒索,無惡不作,罪行不勝枚舉。本年元旦馬山區人民政府,召集各鄉幹部會議之後,上午十時許有孫端鄕副鄉長王阿秀,至馮阿狗家向其繳取木壳槍,並討還前借之棉襖。詎馮阿狗蓄意不良,誘王飲酒,將其灌醉,以船載之,搖往東湖會龍鄉與皋埠區永竇鄉交界間之義林中,將王擊殺,事隔卄餘天,村中以副鄉長王阿秀失蹤,尋找無着,始於一月十五日在義林中發現屍體一具,驗明係王阿秀,並驗得有三號木壳槍彈擊目左耳根打進後腦穿出之痕跡,顯係生前被害無疑,因屍體暴露多日,已經潰爛,其身尙着馮阿狗交還之小棉襖,當即由公安局偵查,依據小棉襖來源,遂將馮阿狗緝獲歸案,並在該犯睡處,搜出三號木壳槍一枝及子彈十一發,該犯以證據確鑿無法抵賴,承認槍殺王阿秀身死是實。案經紹興縣人民法院審究,其罪行如下:㈠解放前在反動部隊作反抗革命工作,向與人民爲敵。㈡解放後不知懺悔,仍投匪繼續爲惡,旣不覺悟將槍繳出,竟敢匿槍潛伏,復殺害副鄉長王阿秀。依據華東軍區懲治土匪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處斷,經奉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准判處匪犯馮阿狗一名死刑,於十一日將馮阿狗驗明正身押至出事地點馬山區孫端鄕執行槍决,以昭炯戒。(福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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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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