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茶農利益取締收茶一切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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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4693
颗粒名称: 保護茶農利益取締收茶一切陋規
并列题名: 徽專署嚴禁茶商非法剝削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徽州專署為了發展本區紅綠茶葉的特產,保護茶農的利益,規定取締茶葉買賣中的一切陋規及非法的剝削。
关键词: 徽州 茶葉 買賣

内容

(本報歙縣訊)徽州專署為了發展本區紅綠茶葉的特產,保護茶農的利益,在目前正在採製和銷售茶葉的時候,規定取締茶葉買賣中的一切陋規及非法的剝削,無論公私茶廠、茶商、茶販一律均須根據此項規定:㈠買茶槪用市秤,不得使用大秤收購,如舊秤,及司馬秤,菘羅秤等一律禁用。㈡斤兩是多少算多,不准「扣樣」,不准「抓一把」。㈢凡秤盛茶之所有布袋或竹箕等退皮重時,槪須以市秤實算,不准約略斤兩除皮(如實有四兩却約略以半斤計算除皮)。㈣發付茶價,不得抹除零頭,買茶交付現款,不得抽取貼現。㈤除中央人民政府規定茶農所應負担之稅額,由當地縣市以上稅局明文指定由茶廠茶商代辦手續外,一槪不得向茶農收扣茶價。㈥茶農僱用採茶工人,均按市秤計量給價,不准用老秤。㈦茶農出售毛茶,不得摻雜陳茶假茶與壞茶。㈧廢除茶工當中的一切封建幫會把頭制度。㈨與上列各項之近似事項,均在取締之列。上列各事項,如有違反者,由區以上當地人民政府根據事實依法處理,情節重大屢犯不改者,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停止其營業或交人民法院處理,同時受害人與非受害人亦得隨時提具確實證據,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控訴。(梅)
   (本報三橋埠訊)本埠附近黃山橋一帶居民,大多以採茶烘筍乾爲業,但過去因本地沒有合作社,所以各種山貨都賣給山貨行,而山貨行就操縱市價,加重中間剝削,有時因銷路不旺而停收,茶農們有許多不便。後經農會請求政府來埠開設供銷合作社,直接負責收購山貨免被行商從中剝削。現本埠合作社已經開張,收購各種土產。茶葉收價比茶商收價高三四萬元一担。售出白米爲二十萬元一担,比米商售價低一萬多元,山民莫不稱便。
   (鑫)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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