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春傷害人身判處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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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3812
颗粒名称: 林生春傷害人身判處徒刑二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杭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以林生春虐待工人,傷害他人身體,並造謠誹謗政府,累犯法紀,罪證確鑿,判處徒刑二年,並送勞敎院敎育。
关键词: 人民法院 林生春 判决

内容

(本報訊)住在本市鳳山門二四五號開設靑年理髮店的林生春,原籍福建,早年住杭,當十三歲時他學了理髮,在一九三八年十八歲的那年,去國民黨隊伍當了兵,勝利後才復員返杭,重操舊業,替人家做夥計,後來有了一些積蓄,便自己開設理髮店,然因他長期在反動軍隊裏過生活,養成一派惡劣脾氣,在解放以後並不斷誹謗人民政府及捏造種種謠言,又虐待店夥,拒繳公債,竟連續犯案達十一次,夥友江魯華、王來珠等均先後受過他的毆打,並與工會小組長江依雄鬧過架;四月八日,他又無故毆打夥計馬柏棠,同月十五日他為了細故將店夥朱高松用鉄器撲擊致傷,傷後不能工作還拒不供給膳食,朱高松以如此受老闆的虐待,忍無可忍,即於二十日向理髮工會哭訴乞援工會當即派了陳阿根等三人前去調解,不意林生春不但不受調解,反而反目相爭,並用利刀猛戮陳阿根臂部受傷事後林某尙奔赴公安局揑報他家有匪,要求逮捕,後經江干分局查覺後將林生春押解總局轉送人民法院究辦,人民法院以該林生春虐待工人,傷害他人身體,並造謠誹謗政府,累犯法紀,罪證確鑿,判處徒刑二年,並送勞敎院敎育。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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