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民族文化遺產省府發佈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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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3741
颗粒名称: 保護民族文化遺產省府發佈命令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5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爲保護我民族文化遺産,以府敎字第三二六三號命令頒發「關於保護歷代文物的决定」全文。
关键词: 民族 文物 决定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政府,爲保護我民族文化遺産,特於本月二十日以府敎字第三二六三號命令頒發「關於保護歷代文物的决定」,茲將該命令及决定全文公佈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命令府教字第三二六三號
   為保護我民族文化遺產特頒發「關於保護歷代文物的决定」仰各遵照。
   此令
   主席譚震林
   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保護歷代文物的決定
   歷代文物,為我民族文化遺產,其中不少具有歷史學術或藝術價値。但在幹部羣眾中尚未進行深入教育以前,各地圖書古物的散失毀損,時有所聞,此實爲人民文化寶藏之重大損失,亟應引起嚴重注意,本府爲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此項工作;特行决定如下:
   一、凡歷史文物保藏較多之縣(市)可聘請當地熱心歷代文物或具有研究之人士,共同組織文物管理委員會負調查、保護、整理、管理之責。
   二、軍隊、機關、團體、人民對於所在地具有歷史意義之文物,均須盡力保護,不得加以破壞或任其毀損。
   三、凡在各處發見之文物,如古代石器、銅器及其他金屬品、陶器、瓷器、玉器、漆器、竹木器、齒牙骨角器、皮革器、絲麻棉等編織物及刺繡,凡各種化石、凡古版及各種珍貴版本、孤本、絕本、抄本與不常見之書籍、碑版、甲骨、金石文字及其他拓本、圖書版片、簡牘、檔案又書、字畫、佛經以及近代的中外圖書儀器報章雜誌、圖表均應妥為保管不得毁損。
   四、凡各地名勝古蹟,如名寺古剎及其附屬建築,古佛像、碑碣、壁畫、古塚墓、名人故居等不得移動,應原地保管,並責成當地政府負責保護。必須移動者,應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五、凡各地古物,嚴禁偸盜與私人發掘,如因開墾建築等事,發現埋藏土內之古物,應即送交政府,其在已設文物管理委員會地方,並得逕送該會保存。
   六、私人收藏之歷代文物,仍歸私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侵損,政府應加意保護,如搬移,轉讓時,須呈報政府或當地文物管理委員會;如無力收藏,可洽商當地政府,由文物管理機關代為保管陳列,其主權仍屬私人。
   七、凡地方人士捐獻其所收藏之古物圖書歸公保存者,政府當予以適當表揚與獎勵。
   八、凡各地呈繳之圖書目錄與古物淸册應詳細具體,茲列舉報告要點如下:關於圖書者應查明:書名、著者(或編者譯者)、校者版本(出版之年、地、人等)裝訂收藏者、鑑賞者、高廣、册數、卷數、頁數、函數、完缺情形,來源價格等。關於古物者應查明:品名、質地、大小(高長寬直經)、顏色、花紗、重量、文字、字體、收藏者完缺情形、來源、價格等。關於古蹟者應查明:地點、方位、座落、樣式、面積、完缺情形、內藏造像、壁畫碑匾……等。
   九、各地因圖書古物上繳所開支之裝運保管等費用,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准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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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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