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公安局貫澈執行管理特種營業登記照像舊貨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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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3115
颗粒名称: 杭公安局貫澈執行管理特種營業登記照像舊貨兩業
并列题名: 兩種管理規則公佈施行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0年05月杭州市公安局爲繼續管理特種營業,近按照本市照像、舊貨兩業營業性質,訂定管理規則各一種公佈施行。
关键词: 舊貨 營業 登記 管理

内容

(本報訊)杭市公安局爲繼續管理特種營業,近按照本市照像、舊貨兩業營業性質,訂定管理規則各一種公佈施行。市局為如期完成該兩業登記任務起見,經於十一日至十四日先後對兩業反覆進行動員敎育,詳細闡述管理目的,是在保障合法經營,糾正唯利是圖的妨害社會的不法營業觀點。經連日說服敎育後,兩業公會理事長小組長等一致表示决遵守政府法令,按照會議决定各項進行:
   ㈠自十五日至三十日十五天内,保證辦好登記申請手續。按照各區情况先辦舊貨、照像兩業商號登記,第二步辦竣攤販登記。
   ㈡營業上必須共同遵照管理規則,置備規定格式的舊貨業寄(出)售物(顧)主登記簿兩種,堅决執行「竊盜贓物」、「運用物資」、「違禁物品」等三種報吿處理表,杜絕非法買賣與違禁物品充斥市場。
   ㈢照像業對有關軍事要地及重要建築物地區不得拍照,幷嚴禁有關洩漏國家祕密與有關風化及僞證等之拍攝;遇有加洗上述照片時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同時照規定置備照相登記簿,以備查考。
   ㈣舊貨業攤販已辦過攤販登記者應重新辦理登記並積極幫助未辦過登記的(四百多個)舊貨攤一起進行登記,並聽由政府指定適當街巷在不妨礙交通及便利營業的原則下,固定地點,以免流動頻繁,混亂市場秩序。照像攤亦同樣要固定地點登記,糾正自由流動照像等現象。
   ㈤凡寄售舊木器傢具或專營兼營舊木器改裝等商號,都應依章辦理登記。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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