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拖欠數月不付可請人民法院調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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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2089
颗粒名称: 房租拖欠數月不付可請人民法院調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5月4日当代报回复读者李子元提出的关于房租的问题
关键词: 当代报 房租 法院

内容

編輯先生:
   鄙人在本市下城區租出雙間樓市屋兩間,每月租金共食米六斗,現因承租人收取;每以無力償付爲言詞,茲因該承租人不但欠租不付,且將其中一間轉爲出租與第三者居住,鄙人在無法可想之下,用敢煩請貴報賜予答覆:
   一、欠租已達數月,可否請人民法院調解,如在調解之前,應否先向當地區政府備案?
   二、可否要求承租人歸還一間,擬由目用或出租?拖欠租金已達六七月之久,雖屢去
   李子元謹啓李子元君:
   (一)房客拖欠數月房租不付,可向人民法院請求調解;調解前不一定要向當地區政府備案。
   (二)要將房子收回,須根據本市民房租賃暫行條例規定,不得任意將房子收回。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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