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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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1835
颗粒名称: 不許通姦
并列题名: 沈金康汪阿大各判緩刑一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4月杭縣人民法院判处一起通姦案件。
关键词: 杭縣 人民法院 案件

内容

(本報訊)杭縣人沈金康,和紹興人李阿王,原來是一對很要好的朋友,二十年前,阿王才二十七歲的時候,帶着年輕的老婆汪阿大,就住在本市做拉車生意了,那時光,因爲生活困難,特地把好朋友沈金康拉到屋裏來,大家一起過活,才二十歲的阿大嫂子,和金康兩個,就互相傾心起來,阿王還不知道,這樣住上十七年,阿大嫂子已經生了三個孩子,關係愈來愈親密,阿王也慢慢的發現了,金康知道不好久留,在這年的正月,就離開了十七年日夕相處的朋友和朋友的妻子,但是阿大嫂子隔了二個月帶了三個孩子逃到金康那邊去,兩個便姘居起來,住在七堡三角村,忠厚的阿王以爲老婆再也不能見面了。
   他們住上兩年多,根本阿王就不知道下落,可是事情也眞湊巧,今年三月十八日清早,姘夫姘婦上城里來,不意在羊壩頭撞見了「老朋友」,阿王便「怒從心生」,一把抓住姘夫姘婦,說一聲「今天還見面」就扭送到區公所轉解到人民法院。
   法院根據原告的供述,再參照阿大兩個兒子的談話,知道阿大帶了三個兒子逃走,確是因爲阿王沒法維持生活,但是脫離家庭與人通奸,不可寬恕,沈金康與朋友妻子通姦,又與姘居,亦屬不法;為了阿大還要照顧家里小孩生活,法院以「有配偶脫離家庭與人通姦」處分有期徒刑二月,緩刑一年。沈金康以「和誘有配偶之婦脫離家庭」處有期徒刑三月,緩刑一年,使他們能够自新做人。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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