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東新區農村減租條例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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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1633
颗粒名称: 關於華東新區農村減租條例的說明
并列题名: ——魏文伯在一九五〇年二月六日華東軍政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發言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4月28日当代报登载魏文伯在一九五〇年二月六日華東軍政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發言内容。
关键词: 当代报 華東軍政委員會 代表發言

内容

饒主席、各位委員:
   主席要我來說明華東新解放區減租條例草案,我謹將這個條例草案的基本精神分三點說明,請大家予以審查和指正。
   第一、在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五日中共中央華東局曾公佈了華東新解放區農村減租暫行條例草案。當時因爲新解放區廣大農民減租的要求急待解决,故中共中央華東局特製定該條例作爲向華東各地人民政府、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建議。這個條例公佈以後,就得到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農民羣眾的擁護和實行。隨着減租運動的開展,各地農民協會如雨後春筍似的組織起來了,大批積極分子湧現出來了,正在創造着、逐步地成熟着土地改革的必要條件,所以饒主席在工作任務的報告中提出:「在今年秋後,凡土地改革準備工作已經完成的地區,應即開始進行分配土地。」是有其根據的。但因爲華東地區廣大,減租運動發展不平衡,若干地區必須繼續展開減租運動,以求澈底實現,在明年春季以前,某些不能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繼續貫澈減租,台灣省在解放以後,更需要根據新區條件逐步實行減租。目前華東軍政委員會關於華東新解放區農村減租條例草案,正是根據中共中央華東局關於華東新解放區減租暫行條例草案的原則,同時並吸收各地新的工作經驗,加以補充和修正而成的。
   第二、減租條例草案規定:「凡地主、舊式富農及機關、教會、廟宇等所出租之土地,原租額佔土地正產物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其租額按原租額減去百分之三十,原租額佔土地正產物不足百分之五十者,其租額按原租額減去百分之二十五。」「減租後,租額最高不得超過土地正產物百分之三十五,超過者應減低至百分之三十五。」其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爲江南廣大新區租額高低不一,故減租亦須有所區別。在沒有進行分配土地以前,地主所有的土地,仍歸地主所有;其出租的土地,應按照減租條例的規定實行減租。農民租撞地主的土地者,除應減租的部份外,亦須進行交租。預收地租,是額外剝削形式,應一律廢除。在解放前預收一九四九年度地租者,應退還其應減之部份,預收一九五〇年地租者,應全部退還,但均不付利,亦不得無限制地退還一九四九年以前之預租,或利上加利變爲淸算。其他任何額外剝削和陋規,應一槪取消和禁止。爲了保障佃權規定地主不得因減租而收回土地,或將土地轉租、出典或出賣。但另一方面,對於工人、手工業者、貧苦自由職業者,貧苦革命軍人家屬與鰥、寡、孤、獨、殘廢等,因缺乏勞動力而出租的土地,數量不超過一般中農所有土地的平均數者,可由區人民政府及同級農民協會酌議少減或不減。凡爲學校經費主要來源之學田及社會公益事梁的公田,均予以適當的照顧。至於族田亦應視情分別處理。但對豪紳惡霸恃強霸佔農民的土地及財產,經農民吿發,當地農民協會證明,區人民政府調查屬實,報請縣人民政府批准,得由原主無代價收回。凡戰爭罪犯及反革命首要份子,應由縣人民政府按級呈報省人民政府依法判决,沒收其土地並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所有。但對地主舊式富農所兼營之工商業,必須加以保護。
   第三、由於新區羣眾的組織與覺悟程度以及主觀的領導條件尚不具備,爲避免混亂步驟,故在減租條例草案中,如僱工工資及待遇、退押租、減租後換約、調劑佃權等問題,是有意識的未予提出,都準備在將來土地改革中合理解决之。
   此外,關於債務問題,凡戰爭罪犯及罪大惡極的惡霸分子的債務關係,自應一律廢除,而農村一般債務屬於封建性剝削的高利貸,亦應適當解决。但因江南借貸關係複雜,各地情况不同,利率極不一致,高利貸與非高利貸的界限很難統一劃淸,因而很難作硬性的規定,故在此次減租條例草案中取消了債務一項。但爲適當解决高利貸問題以利農業生產起見,特建議各省府及各行政公署,對於農民在解放前向地主舊式富農所借的債,應根據當地實際情况,規定出高利貸與非高利貸的標準,擬定處理辦法,呈報華東軍政委員會轉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施行。至於今後各地借貸關係,必須堅决遵照借貸自由,利息由雙方議定及有借有還的原則辦理,以免滯息借貸關係,妨礙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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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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