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决烟毒案二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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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1461
颗粒名称: 人民法院判决烟毒案二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人民法院判决了兩件吸毒販毒案。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吸毒 販毒

内容

(本報訊)人民法院判决了兩件吸毒販毒案,一件是紹興人楊豪雄,解放前曾以毒案下獄,後被釋放,解放後復與其妻楊桂英分別在玄壇弄、大悲閣弄、上羊市街及麻雀弄等多處設立烟館,供人吸食,自己也是老癮,經公安局破獲後,送法院判處徒刑六年。另一件是袁井巷八號三益油行職員沈坎然,十九歲起就吸食鴉片最近並販賣烟土嗎啡,白麵等圖利,也判了四年徒刑。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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