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合辦公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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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1078
颗粒名称: 中蘇合辦公司
其他题名: 有損我國主權嗎?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4月21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劉一新先生提出的中苏合办公司有损我国主权吗这一问题以及编辑室给出的答复。
关键词: 矿藏 苏联 机械装备

内容

編緝先生:
   最近中蘇兩國簽訂了在新疆省平權合股創辦石油與有色金屬兩個公司的協定。這協定對於現下我國未有餘力大規模開發各礦藏的情况下,他是協助了我國工業之發展;尤其是石油一項,在我國現在差不多百分之百依靠外油的情形下,更有重大的意義。但有下列各問題請爲解答:
   (一)屬於我國的油田與礦藏,是否列入中國方面付與該兩公司之股本計算?
   (二)該兩公司職員,除由中、蘇兩國公民平均充任外,採礦工人相信大部份是中國人,但公司利潤兩國平分,那麽蘇聯是否剝削了中國勞動人民剩餘價值的一半?
   (三)蘇聯投資中國工業,是否爲蘇聯「資本之輸出」?
   (四)三十年內,產品蘇聯佔去一半,對於我國主權有沒有影響?
   讀者劉一新上一新先生:
   中蘇在平權合股創辦石油與有色金屬這兩個公司的協定中,規定我國担任的股金是地段、工廠房屋和其他建築房屋的材料等項,而蘇聯方面担任的股金是各種機械裝備、工業器材、探測器材等項。這就是說:油田與礦藏算是我們所出的一部份股金。所有這些股金,不但在開始時,就是在增加資金時,都將保持雙方平等的水準。
   、雙方的平等不但表現在股金上,也表現在管理權、用人權上,爲了保障這種平等,兩個協定都規定了中蘇雙方輪流負責制,例如:總經理是蘇聯人担任時,副總經理便由中國人來做;過了一段時間——三年,總經理是中國人,副總經理是蘇聯人。
   採礦工人
   「採礦工人相信大部份是中國人」我們也相信你這種「相信」,因爲由中國來供給工人,就地取材,對於雙方都是一種便利。在這樣情形下,雙方平分利潤,蘇聯是不是因此剝削了中國勞動人民剩餘價値的一半呢?不是的。這平權合股公司的中國部份是由國家投資,屬於國營性質,在工人階級當做主人的今天,也就是屬於包括了工人階級的全體人民。股金是如此,利潤自然也是如此——屬於包括工人階級的人民。既然是這樣,那麽,參加這些公司工作的工人們,替國家賺利潤也就是等於自己賺了潤利,總不能說是自己剝削自己吧。至於蘇聯拿去的那一半呢?也不能算的。因爲她以我們最缺乏的裝備和器材供給我們,這些物資資財都是蘇聯人民的勞動成果,我們不能無代價地要求人家白送給我們,而必須以相等的勞動成果(具體表現爲產品和它的利潤)去交換,這怎樣能算是剝削?如果不付,那纔是剝削,我們剝削了人家的勞動成果,揩了人家的油!何况有利同享,有虧還要同當——蘇聯還要平均負担可能的虧欠的一半的。
   平分產品
   「爲甚麽要讓她拿走一半產品?這總該算是損害了中國的主權了吧?」這也不是的。所謂雙方平分公司的產品,不是說蘇聯可以白白拿走一半,只要貨,不付錢。蘇聯只是被允許有權購買礦產的一半而已,他們是要給錢的。在人家幇了我們的大忙,使我們從毫無辦法利用地下的寶藏的情形下發展生產,獲致厚利,我們如果連這一點優先購買一半產品的權利都不給人家,未免太不够朋友了吧?這是我們所不取的。
   資本輸出
   至於蘇聯的投資算不算「資本的輸出」,像帝國主義國家所做的那樣呢?不。「這種區別」,正如人民日報四月五日的社論所說,「根本上是由於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是一種對國內外勞動人民實行剝削的制度,而社會主義却是勞動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無剝削的制度。」這種無剝削,不但實用於蘇聯國內,也一樣實用於其他的國家的勞動人民,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精神。其次,這兩項協定的基本精神又是互利、平等,完全尊重我國主權,最大的目的在幫助發展我國的生產,改善我國人民的生活的,雖然她同時取得了正當的利益,但這與帝國主義輸出資本的志在賺錢、在擴大特權、擴大商品市場、破壞別人的生產事業的精神是完全不能相比的。(編輯室)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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