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訂租約如不合理可以協商重訂新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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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0969
颗粒名称: 前訂租約如不合理可以協商重訂新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当代日报登载了绍兴读者陳志仁关于前訂租約如不合理是否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新的合约一问题及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的回答。
关键词: 房屋 房租 租約

内容

編輯先生:
   今有疑問數點,請貴報答復:
   我有房屋一所,從三十七年四月份租賃給張君爲業,張在反動政府下辦事,房租照生活指數計算,這我也無法抗議。從去年一月份起,他就不付房租,直到現在,他仍是一月不付。我幾次向他要求,他終是不聞不問,請問:(一)可不可以照賃租票內食米計算?
   (二)可不可以照數付給?
   (三)可不可以叫他出屋,向那一機關起訴?
   紹興讀者
   陳志仁上陳志仁君:
   解放前所訂房屋租賃的租約,如有一方因過去租約不合理,不同意繼續施行,雙方可協商重訂租約,倘協商不成,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調解。杭州市人民
   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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