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房地產權政府依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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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0355
颗粒名称: 正當房地產權政府依法保障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4月13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周伯濟对正當房地產權政府依法保障的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房地產 杭州市 人民政府 民政局

内容

周伯濟君:
   (一)(二)城市中人民的正當房地產權,人民政府是保障的。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出租給別人建築,租約期滿後土地所有權人如確因自己需要,可以收回,叫承租人拆遷。如果不是自己迫切需要,應該與承租人再訂新約,讓承租人繼續居住,以減少承租人損失。如果想收回加高地租轉租他人,這是不妥當的。
   (三)土地如果確實是你用正當合法的手續買來的,原產權人也沒有與第三者關係產權上的糾紛,是不會影響到你的地權的。王樟林君:
   你的問題綜合答復如下:
   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出賣,應先徵詢原承租人是否購買,所有權人如沒有徵詢原承租人的意見,將土地出賣給第三者,原承租人可以依原租約規定,使用到租約期滿。
   杭州市人民政
   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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