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工商聯召集各業開會傳達勞動局長會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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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0311
颗粒名称: 杭工商聯召集各業開會傳達勞動局長會議精神
并列题名: 出席代表朱新予作工作報告分五部份叙述會議經過情形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4月10日,杭州市工商聯召集各業開會傳達勞動局長會議精神,出席代表朱新予作工作報告分五部份叙述會議經過情形。
关键词: 大禮堂 理監事 工作報告

内容

(本報訊)市工商聯於十日下午三時,在該會大禮堂召集各業公會全體理監事、非公會會員及各大工廠負責人舉行會議。到百餘人,由出席全國勞動局長會議之本市工商界代表朱新予,詳細作了一個出席此次會議的工作報告,內容要點分成五部份:第一、會議前後情况;第二、對政府勞動政策的認識;第三、扼要傳達關於會議中所决定的三項法令、四項辦法與指示;第四、說明政府對今後勞資關係的指示;最後是感想。
   一、會議前後
   情况
   這次奉工商聯推派,代表杭州工商同業到北京,出席全國勞動局長會議,前後一共開了十四天。在出發前,自己也曾作了一個時期的思想準備,臨行又得到江、吳兩市長寶貴的指示,以及工商聯、同業提供的意見。我歸納同業的意見,分爲勞資關係、工資問題、失業員工救濟等三方面,向會議反映了這一些杭州工商業情况,而這次會議的收穫,可以說已給予我們杭州工商同業一個很滿意的答覆。
   我於三月四日在北京報到,會議則在三月七日開幕,二十日閉幕。這次全國勞動局長會議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召集的,出席者約二百人左右,會議由李立三部長和施復亮、毛齊華兩位副部長主持。在十四天會期中,聽了十一次報告,其中除聽取勞動部首長報告外,還聽取了董副總理對大會的政治報吿,中央財委會薄副主任的財經政策報告,和周總理的政治報告,在大會閉幕式上毛主席和朱總司令曾親自到會,和大家見面,朱總司令一再指示我們,要努力搞好生產,這些說明了中央對會議的重視,和對勞資關係問題的關切,又開了三次大會,八次工商小組會議,以及七次的小組討論,其中工商界代表工會代表和主席團一起座談了一整天。會後,中央法制委員會召集工商界代表座談公司法問題,中央財經委員會私營企業局、輕工業部與民主建國會均曾邀我們開過座談會。綜計前後開會卅四次。
   這次會議的精神,李部長指出是「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新中國的立法,是把羣眾的經驗和意見提高一步,製成法令,再頒佈施行到羣眾中去,非常切合實際,這次會議邀請工會代表和工商界代表參加,就是此故。
   二、對政府勞
   動政策的認
   識
   政府的勞動政策是什麽呢?李部長說:「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是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基本原則,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勞動政策的基本原則,要發展生產,才能勞資兩利,也祗有勞資兩利,才能發展生產。資方應覺悟到照顧了工人的生活,改善勞動條件,才有可能發展生產同樣,勞方也應該認識到只有搞好生產,才有可能保障工人階級最高利益,李部長這一個提綱挈領的說明,爲我們工商業者對政府勞動政策認識方面,解决了不少疑問,消除了不少顧慮。
   其次是明確認識到勞動創造世界的問題,李部長說:舊社會開工廠的,存在着「只重機器不重人」的錯誤觀念,最寶貴的資本是「機器」不是「人」,工人是機器的附屬品,對機器的保護特別注意,如何保護人的健康,則毫不重視。(根據東北統計:每開採三噸煤礦,死一人,傷十四人,由此可見保護勞動的重要性),李部長這種槪括的批判,對我們從舊社會裏生活過來的工商業者,特別具有啓發意義。因此我們必須來一個思想上的澈底改造,明確認識到勞動者比機器更重要,不改變這個基本觀念,勞資兩利旣搞不好,發展生產也會受到妨礙。
   那麽我們工商業者又如何揚棄舊社會的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勞資關係呢?新的勞資關係應該是平等的契約關係,即是:㈠勞資雙方在平等的自願的基礎上,開誠佈公,共同協商,搞好生產;㈡解决糾紛的最好途徑,是勞資雙方訂立契約。
   李部長又指出:中國目前的經濟情况,工業落後,僅佔百分之十,農業比重則達百分之九十,要改變這個比重,民族資產階級的責任很重大,大家應儘量向工業方面發展。
   三、法令、辦
   法與指示
   這次會議討論中心,是有關勞動立法的幾個草案,就是「工會暫行法」、「省市勞動局暫行組織通則」、「各市勞動介紹所通則」、「關於在私營企業中設立勞資協商會議的指示」、「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關於開展職工業餘教育的指示」等草案。我想把這幾個草案內容扼要傳達一下。先談關於法令方面:
   第一、省市勞動局暫行組織通則——這個通則草案,大大加强了今後省市勞動局的組織,且更適合於目前的具體情况。第二、工會暫行法——主要是確定了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羣衆組織,同時明確規定工會的權利和責任、組織、經費。內容方面,比較重要之處,有以下幾點:㈠工會爲保護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根據其章程及决議進行下列工作:甲、敎育並組織工人、職員羣眾,維護人民政府法令,推行人民政府政策;乙、敎育並組織工人、職員羣眾,樹立新的勞動態度,遵守勞動紀律,組織生產競賽及其他生產運動,以保證生產計劃之完成;丙、在國營、公營、公私合營企業中,保護國家財產,反對貪污浪費並與破壞份子作鬥爭;丁、在私營企業中,推行勞資兩利政策,反對違背政府法令及妨害生產之行爲。㈡資方對工會有經濟補助的;草案規定「資方應依照所雇全部職工(私營企業中之資方代理人不在內)按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按月撥交工會基層委員會,其中百分之一、五是職工文化敎育費。第三、各市勞動介紹所通則——草案規定:目前是失業技術人員的介紹,將來是勞動力的調配。
   關於指示和辦法方面:第一、私營企業中設立勞資協商會議的指示——是資方經營管理的新形式,也是建立新的勞資關係的好辦法,通過這個組織形式,可以隨時解决不少勞資之間的問題,並有利於搞好生產;第二、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主要內容約有兩點:(一)公私營企業僱傭工人,可向勞動介紹所申請介紹,其自行僱用者須向勞動介紹所備案。(二)公私營企業中,儘先錄用本地失業工人。第三、關於開展職工業餘敎育的指示——包括政治敎育、文化敎育、技術敎育各方面,由敎育部、勞動部、總工會來領導,以敎育部爲主體,總工會爲副,同時較大企業之資方,亦須參加業餘敎育委員會。第四、關於工廠淸潔衛生方面,亦有原則性的規定。
   以上這些法令草案,都需要經過政務院批准,條文內容還可能有某些修改,這是要附帶說明的。
   四、政府對勞
   資關係的指
   示
   解放半年來的勞資關係情况,起初有些偏差,以後就逐步納入常規,初期勞資關係不完全正常的原因,這裏略而不談,下面着重談政府對今後勞資關係的指示,以及勞資協商會議的內容。
   李部長說:中國的經濟落後,是由於工業發展太少,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在今後發展經濟上,在爭取中國統一的事業上,還能起一定的積極作用,因此,一切有益於國計民生的私人資本,不祗是受到政府的保護,而且還要扶助他,這樣才能增加工業發展的速度。在新民主主義社會中,勞資關係既然存在,就有剝削、有鬥爭,但爲了發展生產,就得搞好勞資關係,今後私營企業中新的勞資關係,應該是建立眞正平等的、民主的、兩利的、契約關係,如何做法呢?李部長指出以下四點:(一)平等民主自願的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協議和勞動契約;(二)設立勞資協商會議,(三)是政府對一般已成熟的問題應頒佈統一的指示法令;(四)勞資雙方遵循勞動爭議程序處理勞資糾紛,即依照談判、協商、調解仲裁的正當程序,解决爭議。
   勞資協商會議問題,是會議討論的中心,工商界代表,曾經自行召集小組會議反覆商討,現在想談一談它的具體內容。
   勞資協商會議這種組織形式,最初由天津工業界創始,漢口也有類似組織,經驗證明,收効很大。通過這個會議,雙方開誠佈公協商,必能獲得結果,不但改變資方經營管理方法,同時也發揚了勞方的生產積極性。李部長指出,這是資方經營管理的新形式,其基本精神有以下幾點:(一)雙方認爲必要時即組織成立;(二)勞資協商會議,不干涉資方營業權、管理權、所有權;(三)私營企業中五十人以上得設立,五十人以下有需要者,亦可設立,必要時各行各業成立協商會議。雙方代表人數,以二至六人爲宜;(四)協商會議中,可以協商的問題,範圍很廣,凡有關改進生產業務、企業管理、技術効率、雇用解僱、職工待遇、安全衛生等問題,都可談,但必須經雙方同意才能協商,同時,在比較重大協議成立前,須由雙方代表分別向全體職工羣衆或資方有關方面報告,取得同意後,協議才得成立,這樣,也保,證了協議的實行;(五)如爭議不能解决時,應依照爭議程序處理;最後一點,私營企業必須慎重推行勞資協商會議的組織成立。
   五、幾點感想
   最後,想說一點個人的感想。
   第一、給人印象最深的是老區生產發展、經濟繁榮的現象。北京、天津的商業,一般都很發達,新開商店不少,物價非常平穩。尤其是東北,據東北工商界代表報告,情形更佳,一九五〇年尙缺少二十七萬技術工人,根據統計,東北在一九四七年布疋銷數爲一百五十萬疋,一九四八年爲三百萬疋,一九四九年爲七百萬疋一九五〇年估計在一千萬疋以上,短短幾年功夫,購買力驟增七倍。這對我們新區工商業者是一種莫大的鼓勵。
   第二、在北京半個多月,深深感受到,政府首長的虛心聽取意見的誠懇態度,和反覆協商的民主作風,他們的的確確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而那種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精神,更使我們感動。
   第三、我們深切認識到,在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過程中,工商界負着最重大的責任,我們必須以老老實實的態度,開誠佈公的精神,積極建立新的勞資關係,並加強同業團結,加强同業公會與工商聯的聯繫,在共同目標之下,團結一致,克服困難,以達到「發展生產,勞資兩利」的目的。(本報記者倪之琨紀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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