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私營銀錢業採什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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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0058
颗粒名称: 政府對私營銀錢業採什麽政策?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0年4月,政府對私營銀錢業采用的政策。
关键词: 政府 銀錢業 采用

内容

資本主義發展的規律,是從產業資本到銀行資本,最後銀行資本又反過來控制產業,變成帝國主義時代的財政資本。解放前的舊中國,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產業並不發達,尤其在抗戰時期生產萎縮,但銀行錢莊却不斷增加。如一九三六年上海有私營行莊七十六家,一九四九年增加至二百一十家,十三年間增加二倍。這是一種畸形現象。
   抗戰後私營行莊爲什麽增加,他們如何經營呢?在國民黨反動統治下,通貨膨脹,物價高漲,貨幣貶值,銀行錢莊爲了獲取暴利,大都進行投機倒把。如囤積物資,搗賣金紗,高利放款等。用於扶助生產的資金甚少。為了逃免國民黨政府檢查,在前賬之外都設立一本、二本、甚至三本的後賬。後賬運用的資金佔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前賬只有百分之十至二十。據統計,北京天津解放前私營行莊二百家以上,用於扶植生產的資金祗有百分之一·七到三·四。這種投機倒把的行爲,在新民主主義社會是走不通的,是會遭受人民政府嚴厲取締的。
   共同綱領第三十九條規定『金融事業應受國家嚴格管理』。『依法營業的私人金融事業,應受國家的監督和指導。凡進行金融投機破壞國家金融事業者,應受嚴厲制裁。』這就是人民政府對私營銀錢業的基本政策。
   北京、天津、上海、漢口、西安等城市解放後,各地人民政府都頒佈『私營銀錢業管理暫行辦法』,在這些辦法中,明確規定銀行錢莊可以經營那些正當業務,不准經營那些非法業務,如有違犯予以處分。如前華北人民政府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頒佈之華北區私營銀錢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私營銀錢業以經營下列業務爲限:一、收受各種存款,二、辦理各種放款與票據貼現,三、解放區內滙兌及押滙,四、經中國人民銀行特許之區外及國外滙兌,五、票據承兌,六、代理收付款項,七、工礦業投資,八、保管貴重物品。』
   第六條又規定:『銀錢業之財務經營不得有下列行爲:一、爲公私商號或其他銀錢業之股東(工礦業投資除外),二、收買或承兌本行莊之股票,三、購買非營業所必需之不動產,四、兼營商業囤積貨物,或代客買賣,五、設立副賬或作不確實之記載,六、簽發本票,七、收受一切軍政團體機關及公營企業之存款,八、金銀、外國貨幣之買賣抵押放款,九、代人出面保有財物,十、其他未經批准之行爲。』這些規定是符合共同綱領精神的
   總之人民政府對私營銀錢業的政策是兩方面的,凡業務正當的私營行莊,政府允許其存在,並予以指導幫助,使其走向扶助生產事業的道路。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投機倒把非法經營,不遵守政府法令者,則進行嚴格檢查管理,並按情節輕重,予以警告、罰金,令其撤換重要職員、停止票據交換、停止營業等處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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