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議價中應糾正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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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9952
颗粒名称: 同業議價中應糾正的偏向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0年4月,實行同業議價者貨主均沾其利。
关键词: 議價 均沾 其利

内容

我們知道,某項商品其所以需要實行同業議價者:一方面固然是防止投機份子,抬高市價,一方面亦是保障正當商人的合法利潤,有根據地隨着成本的增減而予以適當的調整,應該是機動、合理的,使顧客與貨主均沾其利。
   杭市現在有食米、文具、西藥等商品售價,是採取議價方式,而求其劃一公平,其中食米議價在市工商局領導之下,比較最為完善,是根據週圍各產區價格再配合杭市實際供求情况,予以議定,不單販運者有一定利潤,經售店也保證有一定收益,可算是各業議價中的一個模範。但是在某些商品議價中却存着一些偏向,違背了議價的基本精神。
   造成偏向的根本錯誤,是在思想上對『議價』沒有充分了解,以爲在物價上漲時要議價,不使從業者蒙受損失,而在各種物價多在下降時,就以為不需再化上時候去議價,可以維持就維持下去,形成了『議漲不議跌」的趨勢,無形之中使一部份信任議價的消費者受到損失,因爲同業間彷彿有一種默契,在應該跌價而讓價不跌的情形下,大家都不肯老老實實地減低標價,因爲這樣就違反了議價的,於是對顧主存了能扳持則扳持之心,比如一個精明顧客上門,九折八扣也會成交,而另一個不精明顧客不知還價,就得多化了十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二的代價。這種現象,在最近各物多在下跌聲中,而部份商品議價仍毫無理由地堅持着原盤的情形,表現得更爲明顯。
   其次是議價方針存在着一種偏向,執行議價者過於根據出品地或原料所報的價格來加以議定,而不注重現銷地區供求的情形,結果會引起實銷呆滯,致買賣雙方都無利益。
   希望部份商品的議價執行者,適時迅予改正這種偏向。(虹)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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