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郵件中不得夾寄信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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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9918
颗粒名称: 印刷品郵件中不得夾寄信函
并列题名: 一經查出按章處罰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0年4月,在印刷品或新聞紙郵件中不得夾寄信函或其他有通訊性質的文件。
关键词: 郵件 不得夾 寄信函

内容

(本報訊)最近有許多寄件人,在印刷品或新聞紙郵件中夾寄信函或其他有通訊性質的文件。這是不對的,與郵政規定不相符合,同時對寄件人或收件人說,也是不利的;按華東區郵政總分局頒發的郵政法令規定:㈠信函以外之郵件,不得裝信函、明信片或有通訊性質的文件。㈡各類郵件如按較廉之定率交納郵費,而其內容裝寄應納較高資費之物品者,郵局得依後者之資例(即較高之資例)按其全件重量照欠資例加倍徵收郵費。㈢新聞紙、印刷物、商務傳單貨樣等之封裝方法,以郵局易於查驗爲準,如封裝嚴密或不易開拆者,應按信函、圖書小包、小包郵件或包裹類交寄。這就是說:印刷品或新聞紙郵件內,不得夾寄信函或有通訊性質的文件。如夾寄的話,郵局查出要按其印刷品或新聞紙全體重量,依照信函資例加倍罰收。倘寄件人故意把印刷品或新聞紙封裝嚴密,使郵局無法查驗,則郵局不問裏面是否夾有信函,就直接按章作信函郵件納費處理。爲了維護國家整體的利益,防止寄件人的取巧,浙江郵政管理局最近一面通知郵件工作人員對印刷品和新聞紙郵件加强注意查驗工作,一面通知各界說明印刷品和新聞紙中不得夾寄信函,或有通訊性質的文件,請各界於交寄郵件時加以注意。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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