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放區進口貨物必須報闗請驗納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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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9450
颗粒名称: 待解放區進口貨物必須報闗請驗納稅
其他题名: 寗波分關制定管理辦法
分类号: F427.65
摘要: 1950年,上海海關甯波分關對待解放區運入之應徵關稅貨物加强徵稅。
关键词: 海關 徵稅 貨物

内容

(本報寗波訊)上海海關甯波分關爲對自待解放區運入之應徵關稅貨物加强徵稅,充實國庫,特製定『待解放區進口應徵關稅貨物暫行管理辦法』如下:㈠本分關(上海海關寗波分關,下同)爲配合目前之特殊環境,對於自待解放區運來之應徵關稅貨物,特製定本辦法管理之。㈡商人如有應徵關稅貨物自待解放區運達甯波埠頭或車站時,必須立即向本分關報請查驗,待手續完畢後方准起卸。㈢商人直接向本分關報驗進口貨物,必須將貨物存押本分關棧房或付相等稅額之現金担保,在規定期間內完成納稅手續。㈣商人如委託代理商行辦理報關手續,則可由代理商行遞呈報單,俟本分關驗訖後,貨物由代理商行負責具結保管,一俟完納進口稅及貨物稅後即予放行。㈤代理報關手續之商行,必須先在本分關登記經審查合格後,發給營業執照,完成註册手續後始准營業。㈥代理報關商行須具有二家殷實之舖保及五百個折實單位以上之現金保證金。㈦代理報關商行代客辦理報關手續,本分關酌情核定其收取報關費,不得任意更改或巧立名目,額外收費及違犯關章。㈧商人如由溫州或其他解放區運來之土糖,於到達寗波時,亦須立即報關,提供相當證件及該地貨物稅單,待本分關證明確係解放區產品,准予免稅放行。㈨如有違犯上項辦法貨物未經報驗私自移動,企圖逃稅情節,經本分關查獲,或有其他軍警機關協助扣留後,當予相當處罰。由軍警機關協助緝獲者,本分關將案件處結後,即予提成百分之十,由私人密報充賞百分之三十,以示獎勵。㈩本辦法得視實際情况隨時修改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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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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