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鹽稅每担米八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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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7403
颗粒名称: 華東鹽稅每担米八十斤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3月華東鹽稅規定各區稅額:東北每担徵高梁一百七十五斤,西北土鹽每担徵小米八十斤,璐鹽每担徵小麥九十斤,華東淮南鹽每担徵大米八十斤。
关键词: 華東 鹽稅 稅額

内容

規定各區稅額:東北每担徵高梁一百七十五斤,西北土鹽每担徵小米八十斤,璐鹽每担徵小麥九十斤,華東淮南鹽每担徵大米八十斤,除內蒙稅額另定外,其他各地鹽稅每担一律徵小米(或大米)一百斤。爲了鼓勵生產和出口,工農業用鹽及出口鹽全部免稅、漁業用鹽按食鹽稅率百分之三十徵收。稅收任務:本年食鹽稅及漁鹽稅必成數折食粮三十二億斤。爲保證收入,鹽稅可按指定地區之糧價,由鹽務總局授權各區鹽務管理局及直屬局隨時調整。
   四、緝私方面:基本上要依靠組織羣衆緝私,但亦應適當地擴大緝私武裝,使產區與銷區緝私相結合,並配合其他緝私,以收互助之效。此外,並應有重點地設置機構,加强土鹽管理,適當規定稅率,以便限制其生產。同時,要結合地方政府及農業部門,改良鹽場土壤,開拓農田,幫助鹽工的轉業。
   五、鹽務分工方面:根據國家經濟要求,原應採取生產歸工業、運銷歸貿易、稅收歸財政的大分工制,以求達到分工嚴、責任專。但由統一走向分工,變化很大,準備不够,反於工作不利□因此,第一步只能採取產稅統一與運銷分開的方針。除西北內蒙暫維現狀,東北繼續統銷外,華北華東中南等區的運銷工作,統由貿易部門指定其各級鹽業公司負責,西南另定。生產、稅收、緝私確定仍由財政部門的各級鹽局負責。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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