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實現西湖養魚計劃成立西湖養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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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7152
颗粒名称: 爲實現西湖養魚計劃成立西湖養魚社
并列题名: 訂公約十則社員一體遵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杭州市園林管理處為使西湖養魚計劃有條件實現,特會同漁協及船工等單位□組養魚總領導機關西湖養魚社,並成立社務委員會。
关键词: 公約 西湖 養魚社

内容

(本報訊)園林管理處為使西湖養魚計劃有條件實現,特會同漁協及船工等單位□組養魚總領導機關西湖養魚社,並成立社務委員會,委員會由園管處推八人,漁民協會推六人,船工推一人,共十五人組成。且選出園管處漆副主任爲該社主任委員,漁協章應森、船工劉中爲副主任委員。會上並决定:(一)根據擴大再生產的精神,决定在今後盈得的紅利中提百分之廿爲公積金,百分之五爲酬勞金。(二)為使養魚業務便於領導,特組織幹事會,由園管處、漁協、船工等提出十七人爲幹事,並推選漁協尹偉松爲幹事,園管處柳銀法等為副總幹事。(三)制定「西湖養魚社社員公約」十則:一、凡本社社員及各社員所屬之個別會員,除遵守社章外,並應切實遵守本公約。二、非經准許,一律禁止捕魚,如有違反,經查出後,除將所捕之魚全數充公外,並按其情節之輕重,分別處以罰金,或送公安局究辦。三、凡社員中之會員,擬往湖上捕小魚者,須先經本社核准,携帶指定之工具,集體捕魚,不得私自行動。四、社員以及所屬之會員均有監督湖內私自捕魚之責,凡遇有在湖內私自捕魚者,均以扭送本社依情節之輕重,送公安局究辦,監督。(五)禁止釣魚,打撈螺螄及其他水上生息。(六)社員及所屬之會員,均應有保護湖內各處之竹壩之責任,如發現有損壞情形,應即通知本社派工修理,如發現有人破壞,可扭送本社依其情節之輕重,送公安局究辦,保護有功者酌情獎勵。(七)凡遇湖上發生特殊變化,足以影響魚種生長時,全體社員及所屬之會員,均有隨時搶救之責,不得臨時推諉,搶救有功者,酌情獎勵之。(八)為使魚秧生長適當,全體會員均有參加湖上挖泥之責,其分担工數,各按所認之股數,比例分攤,不得推諉或藉故逃避。(九)社員及所屬之會員有保持湖面清潔,與環湖及湖內各風景點名勝古蹟等建築物之責。(十)凡遇大魚跳船上,應仍放湖中,不得私自留用,如有違反,依其情節之輕重,予以罰金或送公安局究辦。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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