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庫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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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6675
颗粒名称: 中央金庫條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頃發佈中央金庫條例。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 政務院 中央金庫

内容

(新華社北京三日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頃發佈中央金庫條例(一九五〇年三月三日政務院第二十二次政務會議通過公佈),全文如下:
   第一條:中央人民政府為統一國家財政收支,設立中央金庫。
   第二條:中央人民政府設中央總金庫,各大行政區設中央區金庫各省(市)設中央分金庫,各縣(市)設中央支金庫,必要時得於適當地點設經收處。
   第三條:各級金庫均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理,金庫主任由各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任。尙未設置人民銀行之地區,得單獨設立金庫,歸上級人民銀行及上級金庫統一領導。
   第四條:凡一切國家財政收入,均須由經收機關照規定期限,全部繳納同級金庫,除有特別規定者外不得坐支抵解及自行保管。
   第五條:金庫欵之支配權,統屬於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中央總金庫除依照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支付命令付欵外,無權動用庫欵,區分支庫非得總金庫之命令不得付欵給任何機關。
   第六條:各級金庫間存欵之運解調度權屬於中央總金庫。
   (未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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