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東等省勞動局處理勞資關係經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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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6426
颗粒名称: 山西、山東等省勞動局處理勞資關係經驗(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3月2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山西、山東等省勞動局處理勞資關係經驗。
关键词: 山西 山東 經驗

内容

各省市勞動局在領導簽訂集體合同的工作中,也取得以下主要經驗:其一、必須由市總工會、工商局、勞動局、工商業聯合會共同協商或組織委員會,統一領導簽訂集體合同的工作,取得工作步調及幹部思想認識的致。在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具體分工,配合進行,工會主要進行工人工作,勞動局對勞資雙方均可進行工作,工商聯合會與工商局主要進行資方工作。對於勞資雙方要同時進行工作,才能順利簽訂,否則,如果對一方積極,對他方消極,就易使另一方發生懷疑與不滿,造成簽訂合同中的困難,甚至陷於破裂或僵局。其二、必須使勞資雙方都發揚民主,在各自的會員中切實討論,使雙方都認識到訂立合同的需要,然後經過反復醞釀,組成各自方面的委員會,提出各自的合同草案,選舉數量相等的代表,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進行協商談判,在兩利原則下簽訂合同。幹部的領導作用,主要表現在對勞資雙方的政策敎育,分別問題的主要和次要、大的和小的、目前可能的和不可能的,加以□□目的無中□要循循善誘
   替,須知集體□過程,就是組織敎□和提高資方對政策認□□過程。這樣簽訂的合同才能眞正合乎勞資兩利,雙方才能自願遵守,認眞執行,並能推動其他行業簽訂集體合同。其三、集體合同是以行業爲單位系統地解决勞資爭議的最好辦法,但在同行業中有規模大小、機器業與手工業的不同及營業好壞、工資福利高低懸殊等情况,因此,資本家不能單純依靠舊有同業公會(其中大廠號佔優勢)來領導集體合同的簽訂,而應選舉包括該行業大、中、小廠號的代表參加。根據行業情况的不同,應確定不同的簽訂合同辦法;或是一個□着除條□的和先要較好的產業以獲得初步經驗廣在已訂數個合同□應及時總結經驗,用以廣泛號召,大量協商訂立,不可小手小脚,不相信羣眾。其五、對立刻不能簽訂集體合同而存有急待解决之問題者,則應採取集體會議方法予以處理。這好□勞資雙方合向定以勞方草案為主草案只作參考以致資感到不公。(新華社北二十八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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